天津信託

天津信託

天津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成立於1980年,是國內最早成立的信託投資機構之一。

公司簡介

(圖)天津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天津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現註冊資本15億元,自有資產和受託管理的資產總規模為130餘億元,天津市財政局、中國節能投資公司為公司大股東。
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的監督管理下,公司秉承“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經營理念,發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職能,立足金融信託本業,積極開展金融創新,努力拓展信託理財業務。多年來,發展並完善了集合資金信託、單一資金信託、股權投資、權益收購、租賃業務、指定項目信託等業務品種。充分發揮信託優勢,圍繞重點工程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能源交通運輸、城市房地產開發、大型企業產品更新換代、教育和高新技術等產業發展,推出一系列信託產品,將民間資金轉變為投資資本,在滿足投資者資金保值增值需求的同時,服務城市經濟發展。
公司現有員工159人,其中,大學以上學歷157人,占全體員工總數的98.7%,高素質的各類人才在投資理財和公司發展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經過二十多年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公司與數百家企業機構建立了穩定的業務合作關係,形成了科學的經營管理機制,為投資者提供了高效的理財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今後,公司嚴格按照《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開展各項業務,繼續秉承“對社會負責,對客戶負責,對股東負責、對員工負責”的企業精神,始終如一地為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的高水平信託投資理財服務。

經營範圍

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受託經營公益信託;經營企業資產重組、購併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代保管業務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諮詢業務;以銀行存放、同業拆借、貸款、融資租賃或投資方式運用自有資金;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辦理金融同業拆借;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以上業務範圍包括本外幣業務、國家有專營專項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企業文化

(圖)天津信託天津信託

核心理念(企業精神):誠信,穩健,高效
企業使命:為客戶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為股東創造滿意回報,為員工搭建實現人生價值的舞台,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發展願景:在履行受託人職責、業務產品持續創新、提高管理盈利水平等方面始終走在行業前列。
經營哲學:一個目標、兩個堅持、三個追求、四個承諾。一個目標:努力創建一流企業,即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服務,一流的產品,一流的信譽。兩個堅持:堅持誠實守信,堅持長遠發展。三個追求:追求客戶滿意度最大化、追求企業效益最大化、追求員工個人發展空間最大化。四個承諾:對社會負責,對客戶負責,對股東負責,對員工負責。

核心理念(即企業精神)是企業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追求的最高概括,是企業文化的靈魂。它展示企業的基本性格和公眾形象,決定企業的戰略目標和經營政策,引領員工的共同價值觀和統一行為。
核心理念——“誠信,穩健,高效”,是對天津信託25年文化積累和信託行業特點的完整體現和高度概括。
“誠信,穩健,高效”的具體含義為:
誠信:公司對客戶誠信,忠實履行受託人職責,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員工對公司忠誠,有與公司共發展的意識,積極投入工作實踐,勇於解決問題,自覺維護公司利益。
穩健:強化合規管理,規範經營行為,追求合理利潤,完善內部控制,加強風險防範,實現持續穩步發展。
高效:合理運用資源,講求團結實幹,明確工作責任,套用激勵手段,實現又好又快,追求客戶滿意和公司效益最大化。
誠信是一種精神,它體現了我們的態度;
穩健是一種要求,它築實了我們的基礎;
高效是一個目標,它決定了我們的行動。
秉承“誠信,穩健,高效”的核心理念,我們將充分發揮信託公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職能優勢,履行好受託人職責,在信託投資領域,依靠一流人才,提供一流服務,追求一流效益,創造一流業績,完成我們的使命,實現我們的願景,創造我們的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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