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原市物價局的職責。
2.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除工業和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資源綜合利用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技術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或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將庫區移民工作職責劃給市水務局。
(四)加強的職責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巨觀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產業政策在經濟調控中的作用,強化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全市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加強能源巨觀管理,推動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五)新增的職責
承擔協調發展循環經濟、應對氣候變化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監管和綜合平衡、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職責,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審定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經濟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和收費政策及管理措施,依法進行價格、收費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和調整市管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開展全市價格與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組織開展全市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市場價格監測、價格公共服務、價格鑑定和價格認證;負責全市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核;指導全市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職責,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研究確定和管理重大建設項目,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中的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全市政府投資項目(除工業和通信業項目外)建設資金以及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核、竣工驗收工作;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七)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組織制定重要農產品、生產資料等市場的發展規劃、調控政策。
(八)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促進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金融政策的制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提出全市利用外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
(十二)承擔省、市關中-天水經濟區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機要、信息、督查等工作,承擔電子政務、檔案、保密、信訪和接待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承擔機關重要活動的安排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及目標和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需報市政府審批的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並組織評估;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巨觀經濟調控的主要預期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開展經濟形勢分析和巨觀經濟預測、預警;組織研究提出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措施;監測和分析市場狀況;提出全市經貿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糧油、棉花、成品油等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提出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全市加油(氣)站、油庫的規劃和布局建設;審批、上報商貿流通項目;負責有關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負責委內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
(三) 項目規劃科
負責編制全市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市列重大(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市級領導包抓重大(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畫;負責重大(重點)項目建設的定期督查、信息報送,協調解決重大(重點)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建設項目儲備庫的建設與維護;負責全市重大(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可研、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負責提出全市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的安排意見;負責編制本級財政專項資金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固定資產及項目工作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四)經濟體制改革科
組織編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和擬訂年度改革工作指導意見;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組織開展全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綜合分析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五) 固定資產投資科
負責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提出貫徹投資巨觀調控政策和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負責審查、申報、管理城鎮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黨群機關、政法系統國家和省上投資項目;負責審批及管理市級預算內和預算外投資項目;負責市域內自籌基本建設項目核准或備案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年度計畫;負責政府國外貸款項目審查申報和全過程管理工作;
(六)農村經濟科
研究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氣象等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協調、統籌全市農村經濟發展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重點流域綜合整治規劃項目,負責編制下達民族專項資金計畫。
(七)工業交通運輸科
擬訂高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及政府投資的重大信息化設施建設的規劃和政策;負責申報和審核高技術產業發展、自主創新和信息化項目;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協調創新體系建設;提出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及重大交通項目的整體布局;研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產業政策及改革措施,監測分析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狀況;負責審核許可權內的綜合交通運輸項目;組織協調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項目前期及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八)產業協調和環境保護科
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區域經濟協作;協調解決第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實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垃圾、污水處理及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重點污染治理和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的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規劃和工作方案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九)社會事業發展科
提出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文物、教育、衛生、體育、民政、廣播影視、旅遊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申報、審批和管理政府投資的社會事業項目。
(十)價格調控監管科(加掛價格法規科牌子)
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建議;研究擬訂價格巨觀調控措施和辦法;負責價格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價格法制工作;綜合協調價格監管工作,制定和調整市級政府定價的商品和公益、公用事業價格,組織實施價格、收費聽證和價格、收費行政處罰聽證;負責對市場調節的重要商品價格分析預測和監管,規範行業組織和企業商品價格行為。
(十一)收費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上制定的行政收費和事業性收費標準;制定、調整市政府管理的行政收費和事業性收費及部分經營性收費標準;負責涉企、涉農收費的清費治亂和減輕農民和企業負擔的工作;負責全市價格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社會組織和服務行業的收費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的辦理和年審工作。
(十二)稽察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項目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根據稽察結果,及時向市政府匯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負責受理重點建設項目違規問題的舉報,對違規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及時進行處理。
(十三)西部開發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關於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我市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對西部大開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整改意見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退耕還林(草)、基礎設施規劃的實施工作,做好優惠政策和重大項目的爭取工作。
(十四)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科
貫徹落實《關中-天水經濟區規劃》;編制我市實施《關中-天水經濟區規劃》的具體意見,提出相關配套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各縣區、市直各職能部門全力推進《規劃》的順利實施,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市際間區域經濟協作組織及友好關係單位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負責同經濟區各城市的項目對接、合作交流工作;承辦《規劃》重點項目的前期論證和申報工作。
工作動態
市發改委認真收聽收看省黨代會精神
2013年4月24日上午,備受全省人民關注的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在蘭州隆重開幕。市發展改革委黨組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幹部職工收
聽收看王三運同志代表中共甘肅省第十一屆委員會作的工作報告。
市發展改革委廣大黨員幹部職工一致認為, 省十二次黨代會是在黨的十八大即將召開,我省“十二五”順利開局的新形勢下召開的一次十
分重要的會議。聽了王三運同志所作的精彩報告,大家深感振奮。報告全面總結了五年來我省所取得的優異成績,深入分析了我省經濟社會發
展中存在的制約因素,規劃了未來五年甘肅發展的宏偉藍圖,在具體工作中,提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的重大使命,始終堅持“八個發展取向
”,深入實施“十大重點行動”。從而為振興甘肅指明了方向。
大家紛紛表示,要帶頭學習省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大會精神與天水實際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市發展改革委經濟綜合
部門的作用,堅持“1135”區域發展戰略,按照“關天經濟區引領、國家級園區支撐、現代化城市帶動、縣區組團式推進”的思路,堅持不懈
地抓好實施和落實工作。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奮力推動天水跨越式科學發展,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