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憲

天憲,指朝廷法令。比喻說話就是法律,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天憲
拼音:tian xian
解釋: 1.謂朝廷法令。猶王法,比喻說話就是法律,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出處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宦者傳論》:“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非復掖廷永巷之職。”

《後漢書·朱穆傳》:“當今中官近習,竊持國柄,手握王爵,口含天憲。”

王先謙集解:“《通鑑》胡註:‘天憲,王法也,謂刑戮出於其口也。’”

唐顏真卿《鮮于少保碑》:“再為法官,三秉天憲。”

明無名氏《金雀記·平賊》:“節鉞鎮河中,逆賊乾天憲。”

章炳麟《代議然否論》:“口含天憲,手司民命。”

用法

作賓語、定語;比喻說話就是法律。

帝王年號

天憲(1519年),是越南後黎朝時期與黎昭宗對抗的起事領袖鄭綏擁立的黎槱的年號,總計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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