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憲 | |||||
拼音:tian xian | |||||
解釋: | 1.謂朝廷法令。猶王法,比喻說話就是法律,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
出處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宦者傳論》:“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非復掖廷永巷之職。”
《後漢書·朱穆傳》:“當今中官近習,竊持國柄,手握王爵,口含天憲。”
王先謙集解:“《通鑑》胡註:‘天憲,王法也,謂刑戮出於其口也。’”
唐顏真卿《鮮于少保碑》:“再為法官,三秉天憲。”
明無名氏《金雀記·平賊》:“節鉞鎮河中,逆賊乾天憲。”
章炳麟《代議然否論》:“口含天憲,手司民命。”
用法
作賓語、定語;比喻說話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