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天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前身為天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2002年初機構改革時由原縣人事局和縣勞動局合併組成,於2011年2月更名為天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有領導幹部職工46人。
內設有秘書股、公務員管理股、工資福利股、人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調解仲裁管理股、勞動監察股、就業促進和培訓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勞動關係股、社會保險股10個股室,有局屬二層機構: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保險所、就業服務中心、失業保險所、醫療保險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所、農村養老保險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就業訓練中心(自收自支)、就業技能鑑定中心(與就業服務中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總計11個。
其主要職責是履行政府職能,負責全縣就業援助,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企事業單位人事工作指導,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維權,統籌社會保障, 為全縣的人事人才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提供服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 局機關及局屬二層單位的日常工作;草擬局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綜合性文稿;負責領導指示、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公文審核,秘書事務、信息綜合調研、黨務、機要、保密、文印、檔案、通訊收發、會議組織、信訪、聯絡接待以及值班車輛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本局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工資晉升,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經營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
(二)工資福利與退休股
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資福利,勞動收入分配政策法規;調控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總額計畫和企業工資總額計畫,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編制匯總全縣勞動工資年度計畫,承擔勞動工資信息蒐集工作。負責全縣直屬單位補充人員工資基金的審批審核,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單位職工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鑑定、工齡計算工作,承辦縣直屬機關及其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變動,機關和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及大中專畢業的定級待遇和調動及處分等人員的工資待遇,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管理縣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工作;負責辦理全縣獲獎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按有關政策提高退休費待遇的退休人員提高退休費的審批工作,承辦縣直屬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的審核工作、綜合管理工時、休息休假、女工特殊保護、未成年人勞動保護和特殊工種勞動保護工作;參與企業整頓改革,草擬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管理辦法,巨觀調控企業工資總額,指導企業內部分配,管理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值和各類津貼、補貼;管理下崗職工,審核發放生活費。指導協調縣直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職工傷殘等級確定和勞動能力鑑證工作。
(三)公務員管理股(對外掛天峨縣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牌子)
負責草擬全縣人事與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和巨觀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畫並進行調控;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縣直屬單位補充人員計畫、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貫徹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輪崗、交流、競爭上崗等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縣直屬機關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政府各部門實施、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指導和協調政府部門招收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含主任科員)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以及選拔中層領導競爭上崗的考錄工作;負責縣政府直屬各部門,主任科員以下(含主員科員)國家公務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招考計畫和錄用上報審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的資格審查和錄(聘)用上報審批工作。
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政策,編制全縣年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隨調配偶工作安排工作;負責組織全縣軍轉幹部安置宣傳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檔案接轉和管理;指導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管理機構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承辦地區軍隊安置辦公室交辦的事項,探索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轉幹部安置制度。
(四)監察股
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推動全縣人事勞動保障監察體制建設,組織對全縣各用人單位、駐縣的中區直單位和勞動者以及職業中介機構。社會培訓機構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接受民眾的舉報專查,組織專項大檢查和對所有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監察年度審核工作,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決定;參與處理因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
(五)仲裁法規股
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人事勞動保障爭議處理和勞動契約簽證工作;負責依法對所有用人單位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實行管理,規範勞動契約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等行為,指導用人單位處理好與職工的勞動關係,審核備案縣直、地直、中區直單位集體契約,負責全縣人事勞動保障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受理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和企業勞動保障爭議案件的仲裁,參與處理因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指導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開展人事勞動保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對本局重大行政行為進行法律審核;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政策法規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全縣人事勞動保險專業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事勞動保險科學理論和政策研究。
(六)考核培訓獎懲就業股
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勵、培訓、紀律、懲戒、職務任免、職務升降、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工作;負責草擬全縣國家公務員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並對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質量評估;綜合管理和指導政府人事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人員及獎勵表彰活動;協調部門的全縣性表彰工作,負責縣直屬單位國家公務員職務和非領導職務設定情況的審核,承辦以縣人民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任免呈報手續和授權以人事局名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負責縣直屬機關單位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備案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草擬全縣城鄉就業,再就業和職業技能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草擬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勞動用工規劃,就業服務事業發展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介紹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草擬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縣有序流動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婦女、少數民族、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和境外,境外公民就業工作:按勞動力市場要求辦理用工單位招聘職工的有關手續,代管流動職工檔案,代收代繳社會保險費;負責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就業準入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組織、指導職業技能培訓,鑑定、考核、發證工作;草擬社會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劃;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核和年檢,組織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教育質量的督導和評估,指導其開展教學活動。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掛天峨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十百千人才工程”計畫: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津貼專家的選拔推薦;辦理來天峨工作及回國定居專家的審批和協調安置工作;研究草擬吸引留學人員和區外科技人員來天峨工作和為天峨服務的有關政策;加強農業農村人事人才工作,開發鄉土人才;草擬全縣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縣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制度;負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齡的審批工作;草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總體方案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訓、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草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行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各類職稱考試,。負責本縣中級職稱和部分高級
職稱評審會的組建、指導,協調全縣部份高級和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負責全縣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和部份高級
技術職務資格的審核推薦和呈報審批以及各類專業資格證書的
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指導
協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草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技術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
齡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八)人才開發股(掛天峨縣引進外智力辦公室牌子和增掛大中專畢業就業指導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工作。研究提出人才資源開發的政策建議,貫徹實施西部人才開發戰略,指導全縣人才流動和開發工作,發展規範人才市場。建立和組織進入我縣人才市場的準入制度;調整人員結構並草擬有關人員調配規定,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和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的工作,承辦有關國外智力引進,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對外聯繫工作;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重大引進國外智力項目,成果交流;負責組織協調受聘來天峨工作的外國專家安置,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出國(境)培訓項目,辦理出國(境)培訓項目和人員呈報審批事宜;組織協調各類人員出國(境)培訓進修工作;建立和管理國外人才資源庫,開闢智力引進出國培訓渠道;組織公派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評審、推薦和辦理出國手續;負責國外智力引進專項經費的編報,劃撥計畫和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以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政策性安置就業的審批工作,落實好有關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政策,負責縣直屬單位,從縣外調入人員的審批。
(九)社會保險與基金監督股
綜合管理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草擬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加強社會化管理與服務,逐步建立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政策、指導、督促擴面征繳工作;指導屬社會保險須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使用及保值、增值;草擬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監督社會保險經費的支付,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內部審計制度,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草擬信息管理及信息網路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綜合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