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天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2〕25號),設立天台縣衛生局。縣衛生局是主管衛生行政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1、增加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藥械集中採購監督管理的職責。
2、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取消的職責
1、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紅十字會日常工作交由縣紅十字會承擔。
3、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2、加強組織實施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發展戰略和規劃的職責。
3、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建設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二)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負責藥械集中採購的具體組織實施。
(三)統籌規劃、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組織制定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並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五)組織擬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組織對開展生殖健康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
(八)組織擬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並指導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制度,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組織制定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總體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一)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組織擬訂公立醫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公立醫院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組織擬訂社會資本參與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民營醫療機構健康規範發展。
(十三)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四)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學研究,指導推進醫學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五)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六)組織實施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重要內、外賓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九)負責管理縣鄉衛生事業單位。
(二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4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全系統黨務、文秘、信息、調研、提案、信訪、安全保衛、人事、職稱考試評定、工資福利審核、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紀檢監察、法制工作。
(二)衛生監督疾病控制科(掛行政審批科、公共衛生應急處理辦公室牌子)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的防治監督;負責醫療服務市場的依法監督,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辦重大疑難衛生違法案件。
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實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全縣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組織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縣衛生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職責;承擔上級部門授權(委託)的其他審批工作。負責衛生行政應訴和衛生法制工作。
擬訂衛生應急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醫政科(掛社區衛生科牌子)
負責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的規劃布局、設定審批、登記和執業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的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負責執業醫師和執業護士的資格認定和註冊登記工作;承擔醫療事故爭議的行政處理工作;負責醫療救護、義診及醫療隊的組織調度工作;負責徵兵、招生體檢、殘疾人康復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藥事工作。
制訂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中醫藥人員和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執業資格的認定;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科普知識普及;負責協調管理縣醫學會、護理學會、中醫藥學會等社會團體和縣級各醫療、醫技質控中心的工作。
負責全縣醫療衛生新技術、新項目的審批;制訂全縣衛生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全縣醫學重點研究學科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全縣繼續醫學教育;負責重大科技成果的評審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指導全縣醫學科教機構的業務建設。
研究制訂全縣婦幼保健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和指導規劃實施;負責組織實施《中國婦女規劃綱要》、《中國兒童規劃綱要》和全縣婦幼保健規劃,監督管理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工作;與計畫生育部門配合,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會同衛生監督疾病控制科共同做好《執業醫師法》、《獻血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浙江省發展中醫條例》等的監督執法工作。
組織擬訂基層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推進基層衛生體制機制改革;擬訂基層衛生服務標準化建設方案和服務規範,指導開展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基本醫療服務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
承擔縣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重要內、外賓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四)計財科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標準,指導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負責衛生統計信息工作;負責擬訂衛生經濟政策和衛生財務管理規範,指導推進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機制改革工作;擬訂本縣衛生裝備計畫,負責大型醫用設備的配備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縣屬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的建議;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負責全縣藥械集中採購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藥品集中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劃出1名行政編制到縣紀工委後,縣衛生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事業單位
(一)天台縣衛生監督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劃出3名編制到天台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後,事業編制27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二)天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7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三)天台縣婦幼保健所,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四)天台縣愛衛辦,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五)天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新農合辦),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六)天台縣血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1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七)天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單位類別為公益一類,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八)天台縣衛生進修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九)天台縣人民醫院,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960名。
(十)天台縣中醫院,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369名。
(十一)天台縣國清療養院,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31名。
(十二)天台縣城關醫院(天台縣赤城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33名。
(十三)天台縣始豐街道衛生院(天台縣始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61名。
(十四)天台縣福溪街道衛生院(天台縣福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59名。
(十五)天台縣平橋鎮醫院(天台縣平橋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85名。
(十六)天台縣蒼山醫院(天台縣坦頭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84名。
(十七)天台縣白鶴鎮中心衛生院(天台縣白鶴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99名。
(十八)天台縣街頭鎮中心衛生院(天台縣街頭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69名。
(十九)天台縣洪疇鎮衛生院(天台縣洪疇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8名。
(二十)天台縣三合鎮衛生院(天台縣三合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55名。
(二十一)天台縣石樑鎮衛生院(天台縣石樑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4名。
(二十二)天台縣泳溪鄉衛生院(天台縣泳溪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3名。
(二十三)天台縣雷峰鄉衛生院(天台縣雷峰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4名。
(二十四)天台縣三州鄉衛生院(天台縣三州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
(二十五)天台縣龍溪鄉衛生院(天台縣龍溪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2名。
(二十六)天台縣南屏鄉衛生院(天台縣南屏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