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系統(large-scale system)規模龐大、結構複雜的系統.其龐大、複雜程度的具體界定需由問題、知識、解題手段等共同確定.目前則主要以其基於遞階層次結構和子系統分解、分散式信息處理和控制的基本思想和方法論來加以定性.這類系統的主要特徵可以概括為:
1.構成要素種類多、數量大,其狀態變數維數高到難以集中處理的程度.
2.系統中信息是分散、分散式、多時間尺度的,且信息量大至難以完全採集和處理的程度.
3.子系統數量多,時空變化範圍大,並具多層次和分散的控制結構.
4.各子系統控制和最佳化的目標是多種、多層,甚至互相衝突的,它們常代表其中不同人群的利益和價值標準,從而導致多人決策和博弈論方法的套用. 大系統理論是20世紀70年代人們將現代控制
理論推廣套用於社會經濟、企業管理、人口資源、生態環境、電力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更大範圍問題時提出的,當時主要關注由於時空規模大,變數及層次數量多帶來的困難.其主要內容包括:大系統建模所用的分解、集結、奇異攝動等降階簡化技術;大系統穩定性判別和鎮定;遞階和分散控制理論;隨機分散控制和信息結構問題;多層次、多人、多目標協調最佳化和控制理論等;以及它們在各方面的套用.20世紀80年代以後,隨著耗散結構、協同學、突變論等複雜系統理論的出現,人們又逐漸轉向複雜系統和複雜性的研究,更強調系統巨觀、微觀之間質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