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解放國小

大連解放國小

中國大連市中山區解放國小始建於1958年學校,占地面積14700平方米。現位於中國大連市中山區的南山上,最近的公車有:23路、27路等。目前,有54名教職工,20個教學班,近1000名學生。五十年來,學校一直以雄厚的師資力量、幽雅的校園環境及現代化的教育設施,享譽中山。

基本信息

學校介紹

學校領導班子具有較強的決策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以超前的理念和前瞻性的眼光,為學校架構了現代學校制度框架,為中山區樹立了標桿,也為學校的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在大連市首創名師工作室和專家工作室,為解放國小教師的發展搭建平台、創造機遇,為大連市教師培訓樹立了樣板。學校致力於學校特色發展,在雙語教學方面頗有建樹,解放國小的雙語教學水平始終處於遼寧省領先地位。解放國小的辦學效益不斷提高,社會聲譽越來越好。

學校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十分重視學生綜合能力的發展,為突出學生個性培養,開設了以雙語為主打得,包括體育、藝術、科技、生活常識和生活技能、社會知識在內的三十多門校本課程,給學生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幾年來,千餘名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的比賽,取得了優異的成績,贏得了很高的譽。

獲得榮譽

目前,學校已成為校有特色、師有特點、生有特長的中山區一級示範學校。03年以來,學校先後獲得全國健康促進金牌學校、遼寧省綠色學校、遼寧省課程改革先進學校、遼寧省教育收費工作示範學校,兩次獲得遼寧省雙語教學先進學校,獲得大連市文明單位、中山區先進單位等幾十項榮譽。

校長簡介

目前為李玉軍

國小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積極實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國小管理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性質大連市中山區解放國小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國小,屬於義務教育,學制六年。

(第三條)學校辦學宗旨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提高教育質量,使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條)學校近期目標: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主線,以課程改革為核心,以“雙高”普九為重點,強化校本研究和校本管理,進一步最佳化辦學環境和資源,發展和深化英語(雙語)特色,提高學生思想品德素養,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努力辦好讓社會滿意的教育。

(第五條)學校的辦學理念:以人為本,和諧發展。

(第六條)學校辦學特色英語和雙語教學特色。

(第七條)校訓:愛祖國、想解放、為集體爭光。校風:文明、勤奮、求實、健美。校歌:見附錄1。學校始建於1958年。校址:大連市中山區解放街30號。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八條)學校大連市中山區教育局主管,校長由中山區教育局任命。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教導主任等中層由民眾民主推薦或公開招聘,按照有關許可權和程式任免。

(第十條)校長的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主持學校行政全面工作。團結全體職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完成上級下發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的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按有關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對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三)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工作方針,領導制定德育工作計畫,建設德育工作骨幹隊伍,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四)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課程標準,開齊開足各門課程。遵循教學規律,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制度,搞好教學常規管理。深入第一線,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五)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及課外教育活動。督促有關部門和全體教職工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文娛、體育活動,注意勞逸結合,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努力,建好勞動教育基地,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鍛鍊習慣和衛生習慣,增強學生體質。

(六)領導和組織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堅持總務工作為教書育人和教職工服務的方向,嚴格校產和財務管理。搞好校園建設,關心學生和教職工的生活,保護他們的健康,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和民眾福利。

(七)領導和管理學校的人事工作,依靠黨組織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業務水平,合理安排教職工的工作。做好退離休幹部、教師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八)開放並整合學校教育資源,努力促進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

(九)充分發揚民主,重視教職工大會在學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發揮廣大教師和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自覺接受教職工大會的監督。

(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學校黨支部工作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黨組織必須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保證監督上級黨組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在學校貫徹執行,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深化教育改革,積極實施素質教育。

(二)堅持黨管理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

(三)參與學校的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師資隊伍建設、經費管理以及學期工作計畫和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和幫助校長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行政全面完成教育、教學等任務。

(四)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從嚴治黨。

(五)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主抓師德建設。

(六)領導學校的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民眾組織。

(七)加強黨風廉政工作。

(八)做好退離休幹部工作,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第十二條)教職工大會職能教職工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職工大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校長工作報告、學校工作計畫、發展規劃、教學改革方案、財務預算、教職工隊伍建設、重要規章制度以及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問題,並根據需要作出相應決議。

(二)討論教職工的獎懲辦法、教職工利益的問題並作出相應的決議。

(三)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四)民主監督學校幹部,進行評議、推薦、表揚、批評、質詢。

(第十三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

(第十四條)學校設教導處和總務處。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二條)依據國家教委《國小管理規程》從事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堅持把德育放在重要位置,認真貫徹有關教育教學法規、檔案,進一步建設好德育機構及工作網路,使學校德育工作有計畫、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堅持“育人為本”,認真貫徹《中國小德育工作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

(二)各學科課程有機滲透德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團組織,少先隊工作。

(三)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少年兒童形象。

(四)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辦好家長學校;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制度,建立學校、家庭、社區三位一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第十四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範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十五條)學校全面推廣國語,使用規範漢字。

(第十六條)堅持以學生為本,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採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質量。

(第十七條)依據《新課程標準》和大連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課程計畫實施教學活動。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停課一天以內由校長批准,停課一天以上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八條)教材、學習資料的征訂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征訂教輔資料。

(第十九條)加強教學工作和教科研工作。最佳化課堂教學,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要備好、上好每一節課,提高學生學習能力。

(第二十條)改革考試制度。嚴格按教育局、教研部門要求組織各科考試及考查工作。搞好學生的綜合評價和發展性評價。 (第二十一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二條)學校班主任、任課老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課,不得歧視後進生。

(第二十三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升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式,嚴肅招生、畢業、學生檔案管理等項紀律。

(第二十四條)教導處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尤其要注重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同時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歸檔。

第四章 總務後勤管理

(第二十五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範。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六條)依據上級有關檔案和《財務制度管理規定》,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範的原則,合理支配教育經費。(第二十七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二十八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十九條)建立健全財務制度。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並做好校務公開工作,接受社會和民眾的監督。

第五章 環境管理

(第三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努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三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和校園內的櫥窗及時出刊,定期更換,並體現藝術性。

(第三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自理好家庭關係,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對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 第(第三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淨化、綠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三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包乾和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做到校內無雜草,牆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菸蒂、痰跡。

(第三十五條)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各功能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几淨,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三十六條)校內師生腳踏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攤設點。

(第三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 學生管理

(第三十八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學生幹部實行定期輪換,使每個學生的組織能力都得到鍛鍊與提高。

(第三十九條)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第四十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與獎勵。

(第四十一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手拉手獻愛心”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或減免。

(第四十二條)學生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者獎懲不公平,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四十三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範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奮刻苦,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遵守小學生文明禮儀常規。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八章 附 則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區教育局批准。

(第四十五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校佇列表

體育類:棒球隊、籃球隊、足球隊、田徑隊、排球隊

藝術類:舞蹈隊、合唱隊

器樂類:鼓號隊、民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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