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45號),設立大連市服務業委員會,並掛大連市糧食局牌子,正局級建制。市服務業委員會黨委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商業局(市糧食局)“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職責劃給市發展改革委。
(三)將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制定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提出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職責劃入市服務業委;將原市經委“成品油流通、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二手車流通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職責劃入市服務業委;將原市商業局(市糧食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服務業委。
(四)增加“城區經濟工作”相關職責;增加“擬訂會展業發展規劃、政策”職責。
(五)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下同)戰略性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加強對糧食購銷和各級儲備糧的管理、指導和協調,提高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發展服務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組織制定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市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參與制定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服務業發展的總體情況及運行態勢,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建議;負責全市服務業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市服務業委歸口的相關資金管理工作。
(四)組織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研究服務業集聚區布局、城區服務業發展以及服務業重大項目推動等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加快城區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組織擬訂加快全市城區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實施;組織實施對城區經濟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運行監測和考核評價。
(六)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業企業改革、流通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流通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推動流通服務業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負責擬訂流通服務業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推動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等規劃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負責擬訂會展業發展規劃、政策。
(八)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起草有關流通服務業發展的法規及規章草案,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流通領域依法行政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九)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規定對成品油等重要生產資料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巨觀調控、流通和儲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儲備政策、規章制度、購銷儲存平衡計畫和調控辦法並組織實施;保障全市城鄉駐軍及國家重點項目等糧食供應。
(十一)負責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儲備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市場體系、加工體系、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健全糧食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負責對糧食購銷和各級儲備糧的管理、指導與協調,提高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十二)按有關規定,負責畜禽屠宰及流通領域相關的專項執法和監督檢查。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