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

大理市人民政府

大理市人民政府是大理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大理市國家行政機關。大理市人民政府對大理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大理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在大理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大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簡介

大理市,位於中國雲南省西部,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州政府駐地。大理市地處雲貴高原上的洱海平原,蒼山之麓,洱海之濱,是古代南詔國和大理國的都城,作為古代雲南地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時間長達五百餘年。1982年,大理被中國政府列為第一批24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一。大理市為中國首批十大魅力城市之首,是以白族為主體的少數民族聚居區,面積1468平方千米,全市人口61萬人,其中白族占65%。下轄10個鎮,1個民族鄉,共有20個居委會、109個行政村。市人民政府駐下關鎮。名勝古蹟有巍山風景區、太和城遺址等。

現任領導

主要領導

•代市長 高志宏

•常務副市長 嚴啟

•副市長 張勇

•副市長 寶榮貴

•副市長 李欣

•副市長 劉灌標

•副市長 杜淑敢

•副市長 繆錦輝

市長簡歷

李福安,男,白族,1961年8月生,雲南省大理市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領導並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公室、大理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大理海東開發管委會。

聯繫市人大、市政協、大理創新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

行政區劃

大理市位於雲南省中部偏西,地跨東經98°52′~101°03′, 北緯24°40′~26°42′。東和楚雄彝族自治州相連,南與思茅、臨滄毗鄰,西接保山專區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北同麗江地區接壤。距雲南省會昆明398公里,東西最大跨距320多公里,南北最大縱距270多公里。

工作職責

大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承辦州人民政府的檔案、指示和決定事項在大理市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和同級黨委、人大、政協交由市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籌備和服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督辦、檢查、反饋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起草、協調、送審、印發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為市人民政府領導的重要報告和講話提供文稿或資料。

(四)負責對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各種檔案、電報、函件、簡報的收發、印製、清退、歸檔、保密、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五)承辦大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大理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大理海東開發管理委員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市級各部門各單位報送市人民政府的請示、報告的送審和批覆工作。

(六)督促檢查大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大理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大理海東開發管理委員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市屬各部門執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決議事項及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對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經濟社會發展項目的貫徹實施進行分解立項,定期督促檢查,根據督查結果提出決策建議,確保市人民政府各項工作落實,保證政令暢通;指導市人民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七)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市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研究決定。

(八)負責市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一)組織、起草、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依法開展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工作,為政府領導依法民主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全市公務用車編制管理、車輛購置等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僑務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對外事務和公務接待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保密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十八)辦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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