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即位,“命官起寺”,恢復大理獄,並依元豐官制,設卿一人、少卿二人、正二人、推丞四人等,其分工是左斷刑、右治獄,由大理寺卿總領。宋哲宗元祐三年再罷除,紹聖二年(公元1095年)“復置右治獄,置官屬如元豐制”(《宋史·職官五》)。至此,大理寺獄定製,職責明確。
相關詞條
-
大理寺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長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明清時期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
歷史沿革 機構設定 制度改革 鴻臚寺 典客署 -
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是全國三大司法長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凡是大理寺所理之刑獄,審刑司均復詳議之。為加強大理寺的權力,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
簡介 歷史演變 隋朝寺官 常見寺官 -
大理寺三法司
大理寺,是中國古代掌管讞治、平反刑獄的官署。始設於北齊,隋 、唐、宋及以後的元明清各朝,皆沿襲舊制,設大理事少卿一人,官秩為正三品;評事少卿二人(亦稱左...
主要職責 歷代稱謂 -
大理寺正
曾稱大理正。參見“廷尉正”。② 大理寺屬官,亦稱“大理寺正”。北齊始置,員一人,六品。隋朝沿置,正六品下。唐朝置二員,從五品下,掌議獄、正科條...獄案,南宋減為一員,從七品。遼朝亦置。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正...
-
李福達之獄
1527年(嘉靖五年),張寅被仇家薛良告發到山西巡按御史馬錄,稱其是妖賊李福達,郭勛寫信給馬錄,希望大事化小。馬錄卻聯合巡撫江潮上奏彈劾郭勛。郭勛請張璁...
背景 疑點 事件過程 評價 史籍記載 -
大理寺右少卿
官名。明朝大理寺置,一人,正四品。詳見“大理寺左少卿”條。 [1] 明朝大理寺職官自少卿以下分設左右,以便分區任事,互相稽察。後遂定以浙江...、雲南屬右。設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佐寺卿掌駁正獄案及重囚復訊工作。 ...
-
詔獄[詞語解析]
詔獄,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級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詔書始能系獄的案子。就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監獄,意為此監獄的罪犯都是由皇帝親自下詔書定罪。如明代的錦...
名詞來源 名詞含義 存在時代 興起原因 作用 -
劉隆[明代御史、大理寺卿]
劉隆(1377-1449),字守庸,號伯盛。福建武平縣雙坑湖人。22歲入縣學為邑庠生。26歲中壬午科舉人。永樂二年(1404年),赴京應試,登甲申科曾棨...
-
潘文[明天啟朝大理寺添注右少卿]
潘文,高之弟,萬(歷)乙未(1595年)進士,知漢中府 。 才幹明敏,案無塵牘,斷獄片言居要,左右不得關說 。每月朔日 ,與諸生 講業 ,名流 多出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