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隆[明代御史、大理寺卿]

劉隆[明代御史、大理寺卿]

劉隆(1377-1449),字守庸,號伯盛。福建武平縣雙坑湖人。22歲入縣學為邑庠生。26歲中壬午科舉人。永樂二年(1404年),赴京應試,登甲申科曾棨榜進士,被任命為江西南昌府推官,不久調廣西太平府。,後來晉升為河南道監察御史、欽差巡按浙江監察御史。宣宗年間(1426~1435年),擢升為山西按察司僉事。正統元年(1436年),晉爵為廉政大夫,後加升大理寺卿。

人物生平

劉隆,明洪武十年(1377年)生於武平縣雙坑湖(今湘店鄉湘湖村)。父劉德川,母謝氏,世代務農。劉隆聰敏過人,勤奮好學,幼時入家塾讀書。22歲入縣學為邑庠生。26歲中壬午科舉人。永樂二年(1404年),劉隆赴京應試,登甲申科曾棨榜進士,被任命為江西南昌府推官,不久調廣西太平府。在任期間,他政簡刑清,善於斷獄,深得百姓愛戴和上司賞識,後來晉升為河南道監察御史、欽差巡按浙江監察御史,專事考核吏治。

不久,劉隆巡按浙江,時朝廷命太監黃金到青田縣催繳捐賦。他憑藉聖命,橫徵暴斂,魚肉人民。青田縣百姓不堪其苦,在潘孟吉帶領下,群起反抗,殺死貪官黃金。地方官將案情上奏,朝廷為之震驚。明成祖朱棣大發雷霆,謂青田縣刁民犯上作亂,下令屠城,血洗青田。劉隆接旨後,不忍見青田無辜百姓慘遭屠戮,毅然犯顏直諫,說明黃金暴虐的真相,要求“誅首惡,宥其餘”。在劉隆據理勸諫下,明成祖收回成命,避免一場殘酷屠殺事件,保全了青田縣無辜者的生命。事後,青田百姓感恩戴德,立碑鐫石歌頌劉隆為民請命的政績。

宣宗年間(1426~1435年),劉隆擢升為山西按察司僉事,分領各道。時山西因災荒連年,以致邊糧不足,劉隆根據豐歉貧富,適時勸征,充實邊糧。正統元年(1436年),明英宗朱祈鎮即位,晉爵劉隆為廉政大夫,並推恩封贈其祖父母和父母官階,並賜以誥命。誥軸敕文稱:“山西按察司僉事劉隆,發身賢科,典郡刑獄,入為御史,出佐外台。洊歷歲年,克效勞勤。茲特進階奉政大夫,賜之誥命,以示褒嘉。朕方勵精圖治,深患憲職之不舉。汝其體朕至意,毋眾其官,毋私於法,使吏民畏服,政令得宜,以弼成國家之治。其任懋哉,以光朕命!”其誥軸至今仍保存在其家族中。

不久,劉隆被加升大理寺卿,總督邊儲。他設法勸懲,使邊糧充足,時稱“豐棱慈惠,績著芝田”。晚年回家鄉居閒,捐俸設定義倉,優恤族人,鄉里鹹稱其盛德。朝廷特準在武平縣城衙門前建“鳳憲坊”,以示旌表(今毀)。

劉隆於明正統十四年(1449年)在家病逝,終年七十三歲,葬於吳潭東坑口赤土崗猴猻地。

光緒年間,劉族嗣孫清刑部主事、戊戌變法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回湘湖探親祭祖,撰聯記述劉隆的政績,其中一聯云:“義倉仿義田,變通范民遺規,惜泚筆,無錢公輔作記;暴民戕暴官,感動文皇納諫,賴抗章,奏潘孟吉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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