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區域商務理事會

鑒於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於2010年1月1日建成,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合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為加快推動GMS國家間工商界交流與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由GMS國家有代表性企業家組成的“大湄公河區域商務理事會”於2010年6月成立。 大湄公河次區域商務理事會成立將彌補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與GMS經濟合作存在的不足,將建立一個長期、高效和務實的工商界合作促進機制。 (三)成立。

機構簡介

鑒於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於2010年1月1日建成,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合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為加快推動GMS國家間工商界交流與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由GMS國家有代表性企業家組成的“大湄公河區域商務理事會”於2010年6月成立。

成立背景

自1992年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經濟合作機制建立以來,次區域各國政府和工商界在交通、能源、電信、農業、環保、貿易與投資、人力資源開發和旅遊等領域開展了交流與合作,為推動次區域各國的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地促進作用。
進入21世紀以來,GMS各國在公路、鐵路、水運和航空等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隨著《GMS便利客貨跨境運輸協定》和《GMS貿易投資便利化戰略行動框架》的實施,GMS經濟走廊建設逐步推進,為GMS各國工商界開展更加廣泛、深入合作創造了極為有利條件。
2008年3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第三次領導人會議”時提出建議,鼓勵非政府力量參與合作,加強政府與工商界之間的夥伴關係,充分聽取工商界意見,調動他們參與次區域合作的積極性。溫總理的建議得到了與會各國領導人及工商界的積極回響。
隨著GMS合作的日益加深,次區域各國工商界參與合作的需求在不斷提高,然而,目前在中國―東協自貿區與GMS經濟合作框架內沒有一個專門從事推動和促進工商界交流與合作並且代表工商界利益的非政府機構,工商界參與GMS經濟合作的潛力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大湄公河次區域商務理事會成立將彌補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與GMS經濟合作存在的不足,將建立一個長期、高效和務實的工商界合作促進機制。日前,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和亞洲開發銀行(ADB)表示願意支持大湄公河區域商務理事會的建立。

目的和意義

在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框架下,加強GMS國家和地區間的企業合作,搭建溝通對話平台,建立合作紐帶,縮小GMS國家間經濟發展差距,促進本地區經濟成長和社會繁榮。

組織機構

(一)理事會組成:GMS國家工商界領袖及精英代表、GMS國家和地區前行政首長、GMS國家有代表性的企業、有關專家和學者。
(二)組織機構:理事會全體會議、常務理事會和秘書處。
(三)常務理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成立步驟

(一)籌備。中國―東協商務理事會中方秘書處牽頭,草擬相關檔案,邀請GMS國家有代表性的企業作為發起人,開展各項籌備工作。
(二)發起。由高棉、中國、寮國、緬甸、泰國、越南等GMS六國各有代表性的企業作為發起人,倡議成立“大湄公河區域商務理事會”。
(三)成立。2010年6月8日在中國雲南省昆明市召開理事會籌備會議和理事會全體會議,正式成立“大湄公河區域商務理事會”。
(四)運行。按照理事會章程及工作計畫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五)聯絡。中國一東協商務理事會中方秘書處和中國雲南省商務廳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經貿開發中心作為前期各項籌備工作的具體聯絡人。

展望

中國―東協商務理事會(CABC)是中國與東協五大對話合作機制之一,是中國與東協代表商界的合作對話機制,2001年中國時任總理朱�基出席了理事會成立會議。理事會自成立以來,以促進中國與東協經貿合作為宗旨,積極促進中國―東協自貿區的建設和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
雲南省商務廳瀾滄江一湄公河次區域經貿開發中心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隸屬於雲南省商務廳管理的政府機構。我中心是直接參與瀾滄江一湄公河次區域貿易與投資合作的專業機構,在區域巨觀經濟分析、制定發展戰略規劃和組織實施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並與企業、商會、國際組織、民間組織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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