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

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

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Oceania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s,ONOC),是為了代表並促進大洋洲地區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利益而成立的洲際協會。其總部設在關島,現有會員17個。官方語言是英語。

歷史

1981年9月25日在聯邦德國巴登巴登奧林匹克大會上,由時任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薩馬蘭奇倡議,建立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促進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和對體育事業的發展和分配奧林匹克團結基金。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澳大利亞(3成員)、斐濟(2成員)、紐西蘭(3成員)、巴布亞紐幾內亞(2成員)。會議由臨時辦公室主持,並成立了一個指導委員會:主席1人、秘書長1人、副主席1人、執行委員1人。並著手編制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章程。1982年2月23日,首次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會議在澳大利亞墨爾本舉行的。

宗旨

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遵循奧林匹克憲章。鼓勵歐洲地區體育運動和體育競賽的協調、組織和發展,與國際和國家體育機構合作。與官方的或民間的體育運動主管組織和當局合作,努力使體育運動為人類服務。確保歐洲奧林匹克委員會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參與促進和平的行動,積極保護國家奧林匹克運動成員的權利,反對損害奧林匹克運動的任何形式的歧視。通過適當積極手段推動婦女在一切級別、一切機構中參與體育運動,嚴格實行男女平等的原則。支持並鼓勵弘揚體育運動道德。發揚公平競賽的精神,消除暴力行為。反對將體育運動和運動員濫用於任何政治或商業目的。鼓勵體育組織和公共權力機關盡全力保障運動員的社會和職業前途。鼓勵發展大眾體育。大眾體育是高水平體育的基礎,而高水平體育又有助於推動大眾體育的發展。

會員

大洋洲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成員有:美屬薩摩亞、澳大利亞、庫克群島、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斐濟、關島、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諾魯、紐西蘭、帛琉、巴布亞紐幾內亞、薩摩亞、索羅門群島、湯加、吐瓦魯、萬那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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