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經濟合作促進局

(六)增加促進我市重點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貿易合作職責。 (七)增加統籌協調我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宣傳工作職責。 (九)增加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與國內外友好城市經濟交流合作職責。

根據《大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黑編[2010]30號),設立大慶市經濟合作促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提出全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戰略,組織擬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職責。
(二)增加組織制定全市橫向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完善對外交流協調配合機制和措施,統籌全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職責。
(三)增加重點推進我市與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區域等國內外發達地區經濟交流,促進跨區域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擴大全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職責。
(四)增加聯繫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歸國留學人員,促進產學研結合和歸國留學人員來我市創業職責。
(五)增加會同有關部門引進與我市重點發展產業及項目相關人才職責。
(六)增加促進我市重點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貿易合作職責。
(七)增加統籌協調我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宣傳工作職責。
(八)增加負責區域外政府、企事業單位在我市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以及開展重大商務活動的協調和服務工作職責。
(九)增加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與國內外友好城市經濟交流合作職責。
(十)增加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改善經濟發展環境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職責。
(十一)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市內外投資者實施“一門受理、並聯審批、一口收費、兩次辦結”的“一站式”辦公服務,管理檢查新創辦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的執行情況,組織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對新創辦企業進行年檢職責交給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承擔。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提出全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戰略、組織擬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全市橫向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完善對外交流協調配合機制和措施,統籌全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職責;加強與中省直大企業、縣(區)、開發區及機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三)重點推進我市與國內外發達地區經濟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與國內外友好城市經濟交流合作;促進我市重點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貿易合作及跨區域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擴大全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統籌協調對外經濟交流合作宣傳工作。
(四)聯繫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歸國留學人員,促進產學研結合和歸國留學人員來我市創業;會同有關部門引進與我市重點發展產業及項目相關人才。
(五)統籌協調全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工作,承擔服務外包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負責區域外政府、企事業單位在我市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以及開展重大商務活動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七)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合作促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安全保衛、保密、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賬、審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本部門的政府法制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和計畫生育工作;參與重大商務活動,承擔引進項目、資金和人才任務。
(二)綜合科。
負責提出全市對外經濟交流合作戰略,組織擬訂招商引資、引進技術型人才、對外投資、區域經濟合作等對外經濟交流合作規劃、計畫和配套政策措施;綜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為領導決策和相關科室工作提供參考;負責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工作的新聞發布、對內和對外宣傳;負責信息、調研、檔案起草、文字材料綜合;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督辦事項落實;參與重大商務活動,承擔引進項目、資金和人才任務。
(三)境內投資促進科(經濟聯合協作科與其合署辦公)。
擬訂全市引進境內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蒐集整理境內企業和客商投資動態信息,建立客商資源庫,發布投資動態;制定境內全市大型經貿活動方案,組織參加境內大型經貿洽談活動;聯繫跟蹤境內企業和客商,推介洽談項目;負責境內來我市舉辦大型經貿洽談活動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開發區及機關有關部門和單位引進境內投資工作。擬訂全市橫向經濟合作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聯繫、協調中省直大企業、縣(區)、開發區及機關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完善對外交流協調配合機制和措施,促進經濟合作資源共享;重點推進我市與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區域等國內外發達地區經濟、技術、貿易交流,建立戰略合作關係,促進跨區域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與國內友好城市經濟交流合作工作;聯繫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歸國留學人員,促進產學研結合和歸國留學人員來我市創業;承擔引進項目、資金和人才任務。
(四)境外投資促進科(服務指導科與其合署辦公)。
擬訂全市引進境外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蒐集整理境外企業和客商投資動態信息,建立客商資源庫,發布投資動態;制定我市境外大型經貿活動方案,組織參加境外大型經貿洽談活動;聯繫跟蹤境外企業和客商,推介洽談項目;負責境外來我市舉辦大型經貿洽談活動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縣(區)、開發區和機關有關部門引進境外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負責招商引資落戶;負責區域外政府、企事業單位在我市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聯繫市內外商(協)會等中介組織開展中介招商、經濟技術等方面交流合作;參與重大商務活動,承擔引進項目、資金和人才任務。
(五)項目信息科。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我市重點招商產業和重大招商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研究國家新興產業政策,並針對我市實際提出發展策略和建議;負責蒐集國內外招商引資、經濟合作信息,建立經濟合作信息庫;負責投資指南、招商引資項目冊、對外合作信息等資料編制;負責項目推介、重大項目對接洽談;負責招商引資信息網站的建立和維護以及網上洽談;組織和參加重大商務活動;承擔引進項目、資金和人才任務。
(六)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年度指標,進行任務分解,提出年度考核及獎勵意見;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到位資金、引進項目、經濟效益的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會同有關部門督辦檢查全市招商引資進展情況;考核年度招商引資目標完成情況,兌現獎勵;跟蹤推進重大招商項目;參與重大商務活動;承擔引進項目、資金和人才任務。
(七)服務外包科。
研究國內外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趨勢,提出全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戰略,擬訂全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爭取國家、省相關部門政策、資金支持;負責示範城市服務外包業務信息統計分析和示範城市末位淘汰制評價考核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引進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及目標執行和完成情況,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服務,指導服務外包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實訓工作;策劃組織服務外包產業對外宣傳推介工作,培育服務外包產業品牌;承擔市服務外包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市紀檢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經濟合作促進局行政編制22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科級領導職數:科長9職,副科長3職。主任科員3職。
五、其他事項
(一)處級職數由市委組織部另行明確。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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