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
一張學生證,一張身份證,自己和父母的聯繫電話,無需本人到場,也不必簽字“畫押”,在校大學生就可以貸款幾千甚至幾萬元。這些平台的貸款程式簡單得令人驚訝。有些平台在設定明面上的月利率外,還增加一定比例的服務費和押金,押金從貸款中扣除,而一旦逾期不能還款,違約金與罰息的比例也非常高。比如,名校貸每天會收取貸款金額的0.5%作為違約金,趣分期則每天要收取貸款金額的1%,還有少數貸款平台會收取貸款餘額的7%至8%作為違約金。因此,即使最初的貸款數額並不很高,如果出現不能按期償還的情況,最終本金加上利息、罰息、服務費和違約金就可能成為一大筆錢。案例
在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大二學生鄭德幸以28名同學的名義在14家校園金融平台貸款近60萬元無力償還的絕望中跳樓。
河南的鄭德幸就有一筆貸款為8000元,但是兩個月就連本帶利滾成了12000元。當然,這不是唯一的例子。在2014年“雙11”期間,一名趙姓大學生通過趣分期在網上商城購買一部卡西歐單機自拍器,價格為8522.1元,分為18期,每月還款473.45元。然而該學生在還款3期後就停止還款,並且商城無法和他取得聯繫。後商城在2015年11月起訴,要求歸還欠款7101.75元,滯納金24216.97元,再加上違約金,總計3萬餘元,大大超過最初的消費金額。
起源
2004年9月,各大高校開學之際,金誠信和廣東發展銀行聯名發行了首張“大學生信用卡”。此後,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等連續跟進,一時間,大學生信用卡火了起來。隨後,各種問題暴露出來。
為規範行業秩序,2009年7月,證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信用卡業務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髮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髮放信用卡時,需落實第二還款來源,且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
2014年10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印發《銀行卡業務風險控制與安全管理指引》的通知,進一步要求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發卡銀行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即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願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