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銀監局

根據中國銀監會和山西銀監局的授權,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未設監管辦事處的市轄區農村信用社及聯社的監管工作,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負責分局機關和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有:

1、制定轄區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2、審批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範圍;

3、對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審查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5、負責統一編制和披露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統計數據;

6、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建議;

7、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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