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鼎

大公鼎(1043-1121)遼朝大臣,渤海族,中京大定(今內蒙古寧城西)人,世居於遼陽率賓縣。統和年間,徙遼東豪族於中京,全家遷居於大定。 鹹雍年間中進士,任瀋州觀察判官,改良鄉令,遷興國節度副使,進拜大理寺卿。天祚帝即位,歷長寧軍節度使、南京副留守,改東京戶部使,進拜東京留守。清正愛民,多有惠政,加號“保節功臣”。保大元年,去世,年七十九歲。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公鼎幼時端莊誠實,成年後好學。鹹雍十年(1074),中進士,調任瀋州觀察判官。當時遼東下雨傷害了莊稼,北樞密院大舉徵發瀕河住戶之男丁以修治堤防。有司接旨後覺得十分嚴厲緊急,只有公鼎說:“邊境要地剛剛安寧,又大興徭役,這不是利國便農之道。”於是上疏奏說此事。朝廷依從了他,停止徵發勞役,而河水也沒有釀成災害。沿河千里的百姓無不歡欣鼓舞。改任良鄉縣令,減省徭役,致力於農桑,修建孔子廟和廟內學校,部民順服歸化。累遷興國軍節度副使。
當時有隸屬於鷹坊之人,以張網捕鳥為名,擾亂為害百姓田地。時間久了,百姓無法忍受。公鼎向上申奏,道宗當即下令禁止。適逢公鼎上朝,大臣們告知皇上嘉許採納其意見,公鼎說:“一郡獲得安寧,實在幸甚;別的郡像這種事也很多,希望能將恩賜平均於天下。”皇上從之,遷任長春州錢帛都提點。皇上到春水縣,當地酋長按例要從州里借錢,公鼎說“:怎么能斷了官府用度,來曲從私情?”加以拒絕。聽到許多怨恨咒罵的話,公鼎說:“這是我的職守,不敢荒廢。”不久拜為大理卿,平反了很多冤案。
天祚即位,公鼎歷任長寧軍節度使、南京副留守,改任東京戶部使。當時盜賊殺了留守蕭保先,初時貪圖其財物,殺他以後乘機倡導作亂。百姓也互生猜忌,家庭之間互相爭鬥。公鼎單騎巡行郡中,陳說禍福利害,眾人均放下兵器拜伏說:“您不會欺騙我們,怎敢不從命。”安定如故。拜為中京留守,賜為貞亮功臣,得以乘坐驛站的傳車前往官府。當時盜賊遍地皆是,其中有人在路上遇到公鼎,便在馬前叩首請求改過自新。公鼎交給他一塊符照,讓他恢復舊業,聽說者接踵前來。不上十天,轄境以內便清平寧靜了。天祚知道後,加賜保節功臣。當時人心不安分,公鼎擔心發生變亂,請皇上降恩惠加以安撫,皇上為之赦免了囚犯。
公鼎多次上表請求辭官歸田,皇上不批准。適逢奴賊張撒八率領無賴結夥為盜,公鼎想攻打他們卻沒有能力。嘆道“:我想辭官已經好久了。為世務所牽累,不幸到了這一步,難道真是命嗎?”因而憂憤成疾。

保大元年(1120)去世,年七十九歲。
兒子大昌齡,任左承旨;大昌嗣,洺州刺史;大昌朝,鎮寧軍節度使。

相關史料

《遼史·卷一百五·列傳第三十五》:

大公鼎,渤海族人,先世籍遼陽率賓縣。統和間,徙遼東豪右以實中京,因家於大定。曾祖大忠,禮賓使。父大信,興中主簿。

公鼎幼莊願,長而好學。鹹雍十年,登進士第,調瀋州觀察判官。時遼東雨水傷稼,北樞密院大發瀕河丁壯以完堤防。有司承令峻急,公鼎獨曰:“邊障甫寧,大興役事,非利國便農之道。”乃疏奏其事。朝廷從之,罷役,水亦不為災。瀕河千里,人莫不悅。改良鄉令,省徭役,務農桑,建孔子廟學,部民服化。累遷興國軍節度副使。時有隸鷹坊者,以羅畢為名,擾害田裡。歲久,民不堪。公鼎言於上,即命禁戢。會公鼎造朝,大臣諭上嘉納之意,公鼎曰:“一郡獲安,誠為大幸;他郡如此者眾,願均其賜於天下。”從之。徙長春州錢帛都提點。車駕如春水,貴主例為假貸,公鼎曰:“豈可輟官用,徇人情?”拒之。頗聞怨詈語,曰:“此吾職,不敢廢也。”俄拜大理卿,多所平反。

天祚即位,歷長寧軍節度使、南京副留守,改東京戶部使。時盜殺留守蕭保先,始利其財,因而倡亂。民亦互生猜忌,家自為斗。公鼎單騎行郡,陳以禍福,眾皆投兵而拜曰:“是不欺我,敢弗聽命。”安輯如故。拜中京留守,賜貞亮功臣,乘傳赴官。時盜賊充斥,有遇公鼎於路者,即叩馬乞自新。公鼎給以符約,俾還業,聞者接踵而至。不旬日,境內清肅。天祚聞之,加賜保節功臣。時人心反側,公鼎慮生變,請布恩惠以安之,為之肆赦。公鼎累表乞歸,不許。會奴賊張撒八率無賴嘯聚,公鼎欲擊而勢有不能。嘆曰:“吾欲謝事久矣,為世故所牽,不幸至此,豈命也夫!”因憂憤成疾。保大元年卒,年七十九。

子昌齡,左承制;昌嗣,洺州刺史;昌朝,鎮寧軍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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