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今天上午從連雲港市相關部門了解到,10月2日連雲港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男子在事故後第二天死亡,而肇事者系連雲港市公安局副局長夏興潤,夏副局長涉嫌使用“陰陽車牌”。昨天新華網《連雲港市公安局副局長超速駕車撞死人》報導發出後,在國內引起強烈反響,數十家媒體進行了轉發。此事也引起連雲港市委的高度重視,市委書記李強親自主持專門會議,對夏興潤作出了停職檢查、配合調查等待下一步接受處理的決定。 2013年10月2日14時12分事故發生後,夏興潤於14時14分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事故情況,14時15分夏興潤撥打120急救電話報告事故中有人受傷,請即派員搶救,並一直等候未離開現場,但並沒有提供確鑿證據。
事故發生後
民警第一時間抽取了夏興潤的血樣,經鑑定,夏興潤血液中未檢見乙醇成分。10月2日事故發生後,民警依照法定程式將當事人夏興潤帶至連雲區東方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抽取血樣過程全程錄像,並由醫生、護士和民警簽字確認後送大隊送檢室保存(三日內送檢符合法律規定)。10月3日送檢,10月4日刑警支隊出具檢測報告。但死者家屬懷疑夏興潤涉嫌酒駕,警方對此未能提供抽取夏興潤血液的精確時間。更讓他們不解的是,事故已發生半個多月,當地並未對夏興潤超速駕車和使用套牌車的行為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