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學習經歷
1980.09--1982.09,四川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1985.09--1987.07,四川電大黨政專業學習
1995.05--1995.08,在涪陵地委黨校參加縣級後備幹部理論培訓班學習
1996.10--1998.10,在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課程班民商法專業在職學習
2002.09--2005.09,解放軍西安陸軍學院函授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4.03--2005.12,攻讀西南農業大學農業推廣專業碩士學位
任職經歷
1976.12--1980.09,四川省墊江縣五洞鎮同心民校教師1982.09--1988.08,四川省涪陵地區公安處偵察員及辦公室秘書
1988.08--1991.02,四川省豐都縣公安局副局長
1991.02--1993.08,四川省涪陵地區財委副科長
1993.08--1994.02,四川省涪陵市交通局副局長
1994.02--1996.03,四川省涪陵市交通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6.03--1996.12,四川省涪陵市枳城區交通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6.12--1997.06,四川省涪陵市枳城區副區長
1997.06--1998.06,重慶市涪陵市枳城區政府副區長
1998.06--2000.08,重慶市涪陵橋南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00.08--2003.01,中共重慶市璧山縣委副書記
2003.01--2006.11,中共重慶市巴南區委副書記
2006.06--2009.10,中共重慶市榮昌縣委書記(其間,2007.05 當選三屆中共重慶市委委員)—(正廳局級)
2009.10--2012.03,任中共南岸區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2年8月20日,重慶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夏澤良市三屆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人物事件
協助調查
2012年3月21日,重慶南岸區委書記夏澤良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另案處理
2013年5月,重慶市紀委對涉及不雅視頻的雷政富等21名違紀黨員幹部做出處理。據報導,因涉薄谷開來殺人案已被免職的南岸區原區委書記夏澤良已由司法機關另案處理。
刑事判決
2014年11月5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春中院”)作出(2013)長刑二初字第36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夏澤良犯受賄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財產人民幣5000000元。
裁定書披露,2003至2012年間,夏澤良利用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區委書記的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總計人民幣2499.97809萬元。並非法持有64制式子彈366發及彈夾1個。案發後,贓款被全部收繳。
獲得減刑
2017年10月,夏澤良獲減刑五個月。
裁定書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式的規定》,裁定如下:對罪犯夏澤良減去有期徒刑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