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協助書記分管黨建工作,聯繫紀委、組織、宣傳、統戰工作。分管縣委辦公室、政研室、黨史室、檔案局、保密局、機要局。負責群團工作,分管縣總工會、團縣委、婦聯、科協。負責政法、社會穩定工作。主持政法委工作。分管維穩辦、610辦公室、綜治辦、國安辦、信訪局。聯繫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工作;聯繫重點工程建設、園區建設工作。
現任職務
中共長興縣委副書記(保留正局長級)。
工作簡歷
1996.08——1999.10 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研究室、組織人事處科員;
1999.10——2002. 07 中共湖州市委組織部組織處科員、辦公室(組織史辦)副主任;
2002.07——2007.08 中共湖州市委辦公室綜合二處副處長、處長;
2007.08——2010.01 中共湖州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2010.01——2012.06 中共湖州市委副秘書長;
2012.06——2013.08 中共湖州市委副秘書長黨史研究室主任;
2013.08—— 中共長興縣委副書記(保留正局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