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傳英
(1921—1944),女,安徽省廬江縣磚橋鄉劉墩村人。民國27年參加抗敵動員委員會活動,不顧別人反對和譏笑,在村上帶頭剪髮、放腳,身著男裝,以示解放,她工作潑辣,動作敏捷,村上人稱她為“夏大腳”、“小飛艇”。民國2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擔任縣委交通站負責人,偵察敵情,傳送秘密檔案和情報,與中共地方組織保持密切聯繫。她利用親戚朋友關係,向民眾宣傳抗日,動員參軍,通過磚橋街上一家飯店關係,為游擊隊購買彈藥。長期的革命行動,引起了國民黨的注意,為了保護她,民國30年下半年,組織上把她送到新四軍第七師被服廠工作。她組織青婦隊,舉辦識字班,發動婦女做軍鞋,支援前方。民國31年3月間,為了革命需要,夏傳英又回到桐廬無縣委從事地方交通站工作。在磚橋、馮店、海形一帶建立了秘密交通聯絡網。她經常頭戴斗笠,身穿灰短袍,冒著生命危險往返於桐 廬無之間。有時把密件塞在扁擔鍵眼裡,有時用礬水把通知寫在大表紙上,有時把密件編入草鞋中、稻籮繩索里和大掃帚柄中,按時完成信件傳送任務。有一次,黨組織要她按時將一份密件送給廬南遊擊隊負責人,當時廬南鬥爭形勢嚴峻,國民黨五二八團和縣“肅奸”大隊勾通一氣,崗哨林立,大肆搜捕共產黨人。她冒著生命危險,頭戴圍巾,手提千篇一律籃,闖過敵人一道道封鎖線,日夜兼程,終於將信件及時送到。
民國32年3月,新四軍某部駐在卜家嶺,國民黨五二八團要到這裡“圍剿”,她得悉後,立即翻山越嶺提前通知我軍迅速離開,使國民黨部隊撲了空。還有一次,在送信途中碰上了國民黨崗哨,傳英靈機一動,將衣服撕破、拆散頭髮裝瘋,將信件安全送到了桐城大獅口。同年11月,國民黨部隊加強對磚橋“掃蕩”,在這緊急關頭,有人勸她離開磚橋躲躲風,她卻說:“幹革命,不怕斷頭”。由於叛徒出賣,她於民國33年1月19日被捕。被捕時,她把身邊一沒有來得及送走的信吞下了肚子,使 國民黨在她身上沒有搜到一個字。國民黨縣當局對夏傳英先用金錢引誘,未果,遂用酷刑,使她多次昏迷過去,但她始終堅貞不屈,保守黨的機密。在囚禁期間,她還設法將信息傳給海形交通站魯玉。22日英勇就義,年僅2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