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民政局

貫徹國家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主要職責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

(三)貫徹執行國家擁軍優屬政策規定,負責全縣擁軍優屬、烈士褒揚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工作人員傷殘撫恤工作;審核上報烈士稱號和國家工作 人員傷殘等級;組織和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優撫活動;指導全縣優撫事業單位工作;承擔縣雙擁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負責全縣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指導和協調退伍軍人接待站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擬訂全縣救災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上報並統一發布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生產自救,開展減災活動。

(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縣村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按規定承擔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界和邊界線管理、聯檢工作;負責鄉村邊界爭議調查和調處事務,向縣政府提出仲裁建議;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審定工作。

(八)研究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和設施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研究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和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負責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和殯葬的管理及業務指導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一)按規定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擬定全縣福利企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各類福利企業的年檢和新辦福利企業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管理和民政業務統計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查全縣老齡工作;擬定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縣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民政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督查、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綜合性檔案起草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擬訂全縣民政系統教育、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及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計生、綜治、工會、婦女等工作。

(二)生產救災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縣減災、抗災、救災工作,落實防災、減災規劃;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救災信息系統管理;組織災情調查、核實、上報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擔境內外對縣政府捐贈救災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承辦有關救災物資儲備工作。

(三)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貫徹執行有關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政策;負責全縣退役士兵、傷殘軍人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城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的管理教育工作,確保城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落實;指導全縣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扶持就業工作。

(四)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上級雙擁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雙擁工作規範性檔案;指導開展創建雙擁模範縣和軍民共建活動,推廣先進典型;協調軍政、軍民關係;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慰問部隊的有關工作;承辦縣雙擁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五)優撫股

貫徹執行國家的撫恤優待政策法規,負責全縣優撫對象撫恤補助、優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承辦烈士稱號審核上報、烈士褒揚、傷殘評定、傷殘等級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

負責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擬訂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研究擬訂全縣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指導開展城鄉社區幹部培訓工作,指導社區專職、兼職工作人員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做好城鄉社區圖書室援建和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行政區劃總體方案;承辦全縣村(居)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負責縣際邊界的調研和境內鄉鎮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提出仲裁建議;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向社會發布標準地名、行政區劃調整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公告。

(七)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工作,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推進全縣婚姻習俗改革和殯葬改革;指導殯儀館、公墓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婚育宣傳和婦女兒童保護有關工作;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以及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維護老年人、孤兒、殘疾人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群體權益;指導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福利機構內孤兒、棄嬰涉外送養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縣福利企業年檢和管理工作;管理縣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導全縣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五保對象供養工作、社會救濟工作。

(八)民間組織管理局

執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登記管理的相關政策辦法;按照管轄許可權承擔相關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

(九)社會救助股

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基層開展有關社會救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司法、住房、教育等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局 長:王占銀

副局長:時英桂 陶國慶

紀檢組長:方心斌

黨組成員:李 明 汪 旭 楊 芸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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