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貳叄計畫”(OneTwoThreeProject)是一個本著互幫互助的理念通過愛心接力的形式救助社會困難群體的網路慈善平台。
壹貳叄計畫亦稱“愛心接力慈善互助全球計畫”(以下簡稱“計畫”),該計畫由北京大學法學院2011級研究生鍾鑫為救助身患白血病的寧夏中衛市常樂中學的俞學奎老師而創建完成,於2013年1月23日正式誕生,所以稱為“壹貳叄計畫”。自成立以來,已經幫助過多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順利接受治療的大病患者,在全國各地特別是在各高校學生群體中有了越來越大的影響力。該項“計畫”詳細介紹如下:
一、“計畫”的目標:彌補社會保障制度的不足,最大程度地救助受難主體。
從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來說,還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很多人都沒有納入保障體系之中,對於所謂的弱勢群體,保障水平就更低了。即使納入保障體系的群體,保障水平也參差不齊,個人依然會負擔很大一部分費用。對於相對貧困的家庭,一個重大疾病就可能給家庭造成重大危機。
不管是否需救者是否擁有社會保障,只要遇到重大困難並且“計畫”將其納入救援對像,“計畫”就將全力拯救此人。“計畫”的救助額度上不封頂,每救一人就必須救到底,直到被救助者勝利度過難關或者遇到其他無需繼續救援的情況為止。這樣就能彌補一般保障制度在保險額度上的限制,達到最大程度上救助受難主體的目的。
二、“計畫”的原則:當你獻出愛的同時也獲得了來自社會的保障。
“計畫”是要形成一個“互相幫助、互相關懷”的愛心集體,這主要突出“互助”二字。這也是該“計畫”與一般的捐款行動主要的區別之一。對於一般的捐助行動,當你捐獻愛心的時候,幫助了別人,但是卻不一定能保證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有一天遭遇不幸的時候能夠受到社會的幫助。
“計畫”突出“互助”二字,只要您捐款救助別人,您就成為了“計畫”的正式成員,如果有一天您或者您的家人遭遇不測,遇到重大困難,“計畫”就將在最大程度上調動儘可能多的社會力量給予您“社會愛”的救援。
三、“計畫”的具體實施規則:
1.“計畫”的成員:
作為面向世界的“全球計畫”,突出“全球”二字,加盟成員不分種族、國籍、民族、性別、年齡、職業、文化水平等,一律平等地享有“計畫”成員的各項權利和義務。“計畫”的成員不僅包括加入“計畫”者本人,而且還包括該成員的直系血親和兩代以內旁系血親(也就是自己的親兄弟姊妹)。
2.加入“計畫”的方式:
加入“計畫”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受“計畫”救助的人自動加入“計畫”;第二種方式是:捐獻愛心的人在匯款成功到達受助者賬戶的同時也就成為了“計畫”的一員。
3.“計畫”救助的主要對象:
在“計畫”實施的前期,因為實力有限,救助對象主要限定“白血病患者”,而且主要針對中國大陸居民。主要基於以下原因:首先是歷史原因,該“計畫”誕生的歷史是由於救助身患白血病的俞學奎老師而初步建立的;其次是基於白血病的特有因素,白血病治療周期長,消耗資金大,而且治癒率較高,一般投入足夠多的救援資金,就能達到較好的救援效果。
如果捐獻愛心以後,“計畫”成員遭受不測,遇到重大困難,比如身患嚴重疾病,如白血病、惡性腫瘤、愛滋病等,或者遭遇嚴重自然災害,如土石流、地震、洪災等,或者其他原因導致本人和家庭遭受不可抵抗的重大困難,嚴重影響生活水平,就可以優先成為本“計畫”的救助對象。
4.“計畫”救助對象的選定:
“計畫”發展的前期,成員外的受助者主要針對白血病患者,本著“誰最需要救助就救誰”和“誰率先加入‘計畫’就依誰”的雙重原則來選定救助對象。由於在“計畫”發展的初期,救助力量極其有限,只能儘量去拯救那些社會保障最少,也就是最需要社會人士關愛的群體,比如生長在貧窮的農村地區且完全沒有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的身患白血病的兒童。
由於救助對象的選定需要大量真實可靠地信息,“計畫”成員如果有身患白血病的困難朋友,可以進行救助推薦。如果有多名“計畫”成員推薦了不同的救助對象,且被推薦救援對象的困難程度大體相當,那么應當選定先加入“計畫”的成員所推薦的救助對象。
如果在救援原成員外受助者(也就是原本不是“計畫成員”,因為是重大的白血病患者而被列為救助對象的人)時,原有成員(也就是先於該成員外受助者加入本“計畫”的成員)發生重大變故,需要緊急救援,則“計畫”將在五天以內完成“計畫”救援目標的轉移,將救助力量全部集中到該原有“計畫”成員上來。待該成員被救援任務完成以後,再將救援目標重新定到該成員外受助者。
5.“計畫”救助的方式:
“計畫”本著“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原則,每一個QQ群愛心平台每次救援只救一人,待成功救助一人以後,再立即將救助目標轉向下一人。
“計畫”沒有自己的資金,所有捐款必須直接匯給受捐助者本人,避免中間干擾。
“計畫”救助主要以捐款為主,為危難者提供資金支持,同時可以以其他各種方式,如書信、禮物等為受助者祝福、祈禱。
捐助者捐款以後須將自己的真實姓名、捐款時間(具體到某日某時)家鄉、單位、電話、QQ號、常用信箱,傳送到捐款發起人的手機里,以便作數據統計和新成員備案,這也是加盟成為“計畫”正式成員的必備的形式要件。捐款發起人會及時公示捐款者姓名、家鄉、單位、捐款時間、手機尾號等五項信息,力爭做到救助行動的公開、透明、公正、真實。
如果由捐款發起人幫助施救者匯款,必將幫助匯款成功的網路截圖予以公示,據以佐證。如果自行匯款到受助者賬戶的,也應當列印轉賬單(拍照以作電子留存)或匯款成功的網路截圖,並將相關證明圖片傳送到我的QQ信箱。
6.“計畫”救助的程度
對於成員外受助者,“計畫”將盡最大的努力,發動儘可能多的社會力量救助該受助者,沒有最低的救助承諾,也有沒有最高的救助限額。“計畫”全力救助該受助者,直到救助成功或者出現其他無需救助或者出現轉移救助對象的情況出現。
對於成員內受助者,“計畫”期許但不承諾至少提供該成員捐款金額100倍的救助額度,上不封頂,直至救助成功或者其他無需救助情況的出現。
7.“計畫”的管理和監督
鑒於“計畫”的非正式性,該“計畫”不是一家公司,不是一個基金,也不是一個註冊的慈善組織,“計畫”沒有專職的管理機構。“計畫”的每一個成員都可以參與日常管理,為“計畫”的日常運行建言獻策。
“計畫”前期主要依靠建立QQ群和公共信箱搭建互助交流平台,“計畫”的所有成員都能享受到該交流平台帶來的各項服務。成員的部分信息只對“計畫”成員開放。不管在生活、學習、工作中的任何需要幫助的事情都可以通過這個平台進行交流,獲得成員間的自覺幫助。同時,還會在這樣的平台里及時發布一些救助對象的信息,及時通報救援實施情況。除此以外,善良的您也能及時送達您對受助者的最直接的真誠祝福。
“計畫”的每一位成員和社會的每一位愛心人士都有權監督“計畫”的日常運作,擁有隨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8.“計畫”的法律規制
“計畫”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遵守國際公約和國際條約,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批評和教育。
四、“計畫”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1.受助者的權利和義務
(1)受助者的權利
受助者享有獲得“計畫”全力組織和調集社會力量緊急救援的重要權利。
(2)受助者的義務
第一,受助者有義務向社會提供真實的病情,以前所擁有的社會保障情況,家庭情況,收入狀況,以及當前和未來可能會發生的有關生命健康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第二,受助者應該將救援的款項支付到主要的救助項目上,例如手術費、住院費、醫藥費等;不得將救援款項用做購買電視、手機等與救助目的不太相關的項目上。支出的每一筆救援款項,受助者有義務做好相關記錄。
第三,受助者在得到“計畫”的救援以後,其本人和相關利益體(直系血親和兩代以內旁系血親)有回報社會的義務。當曾經救助過該受助者的人遭遇不幸遇到重大困難時,原受助者極其相關受助者應當竭其所能鼎力相助。
2.捐助者的權利和義務
(1)捐助者的權利
第一,捐助者享有了解受助者真實相關信息的權利。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病情、社會保障情況、家庭情況、收入狀況等。
第二,捐助者享有成為“計畫”正式成員,獲得“計畫”保障的權利。如果施助者本人或者相關利益體(直系血親和兩代以內旁系血親)遭受重大不幸,嚴重威脅到生命安全或者與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重大財產安全,將在五天之內得到“計畫”的全力支援。“計畫”有義務盡最大的努力調集儘可能多的社會力量全力救助該原有施助者或者其利益相關體。
第三,捐助者在遇到較大困難時(不一定要達到重大困難的程度),擁有獲得曾經幫助過的人相助的權利。
第四,捐助者享有充分利用“計畫”交流平台的權利和其他“計畫”可能擁有的各種資源的權利。
第五,捐助者享有“計畫”的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權利。
(2)捐助者的義務
第一,捐助者應當對已經知曉的受助者的相關私密信息進行保密的義務。
第二,捐助者應當自覺建立和維護“計畫”內部的和諧友善地局面。
第三,捐助者應當將愛的接力棒傳遞給身邊的人,讓更多的人能知道和了解該“計畫”,不斷壯大“計畫”的力量。
(特別說明:以上義務均沒有國家強制力作保證,但會有社會道德強制力和“計畫”內部規制的約束。)
3.“計畫”成員的監督和處罰
(1)對受助者的監督和處罰
第一,如果受助者違反“受助者第一項義務和第二項義務”,隱瞞真實情況,誇大實際困難,或者將捐款用於非必要支出,將受到警告“停止向其救助”的處罰。如果受助者嚴重違反這兩項義務,嚴重隱瞞真實情況,嚴重誇大實際困難,或者將大量捐款用於非必要支出或者將部分捐款用於非法支出,將受到立即停止向其捐款的嚴厲處罰。
第二,如果受助者違反“受助者第三項義務”,受助者在接受救援以後,拒絕回報社會,或者在原捐助者遇到重大困難請求幫助,在有能力提供必要幫助的情況下卻拒絕幫助的,將受到永久性地開除“計畫”成員資格的嚴厲處罰。
(2)對捐助者的監督和處罰
第一,如果捐助者違反“捐助者義務”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故意泄露受助者隱私或者其他不願透漏的合法信息,故意擾亂“計畫”的正常運作破壞成員間的友善,將受到警告直至永久性開除出“計畫”的處罰。
第二,如果捐助者違法“捐助者義務”第三項規定,沒有盡到壯大“計畫”力量的義務,就將失去介紹救助對象的權利。
五、“計畫”的建立、存續、發展和消滅
“計畫”建立的緣由是基於一次“為俞學奎老師捐款的愛心接力行動”,“計畫”建立的時間是2013年1月23日。“123”這個日期寓意著這個“計畫”的成員將像這不斷增長的阿拉伯數字一樣越來越多,“計畫”的力量也將越來越大。
由於世界上需要幫助的人還有很多很多,“計畫”將長久的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由於計畫不是公司,不是一個正式註冊的組織或者機構,就完全不存在破產的風險。由於這是一個旨在傳遞社會愛心的慈善計畫,所以也幾乎沒有被取締的風險。只要社會還擁有關愛,只要世界上還有需要關愛的人,“計畫”就將長久地存續下去。
“計畫”的成員一旦加入就是終身會員,“計畫”只要存在,可以肯定“計畫”成員就將不斷增加。加入“計畫”的成員越多,它擁有的社會救助力量也就越大,救助每一個人的時間就會越來越短,能夠救助的人數也就越來越多。只要“計畫”不斷發展下去,當社會大多數人都成為“計畫”的一員時,就能形成“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甚至“一人有難,萬人支援”的壯麗局面!
“計畫”的目的是為了彌補社會保障體制的不足,可以說“社會保障體制的健全之日就是‘計畫’的消亡之日”。但是,這是一個“全球計畫”,一個國家完整的社會保障體制還不足以讓它消亡,全世界的良好的社會保障體制建立才是“計畫”消亡的真正因素。而到那時,顯然世界即將或者已經發展到了共產主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