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墨西哥是拉丁美洲的文明古國。1521年淪為西班牙殖民地。在西班牙殖民統治時期,所有學校為天主教教會所控制,文盲率高達95%。在1810~1821年的獨立運動期間和1821年獨立之後,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的教育思想和英國的蘭開斯特學校制度(見貝爾-蘭開斯特製)相繼傳入墨西哥。經過19世紀50年代的“改革戰爭”,特別是1910~1917年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天主教被趕出學校,世俗的國民教育制度才得以建立起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墨西哥教育發展迅速。全國城市基本普及初等教育,1980年文盲率降至 6.2%。1980年,政府又提出普及10年制基礎教育的新目標。1981年全國學生共約2100萬人,其中大學生117.4萬,中學生423萬,小學生1560萬。
墨西哥教育
墨西哥現行教育制度以1917年憲法和1973年聯邦教育法為依據。全國教育體系由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兩個系統組成。
初等教育始初教育
孩子從出生到 4歲上保育學校,稱始初教育。 墨西哥教育界有一種理論,認為人出生後的第一年,是很關鍵的一年,生活上會發生很多中大的、對形成人的個性具有決定意義的變化,因此,從嬰兒出生的那一天開始,就應該吧嬰兒納入教育的軌道,不斷地給他各種教育性的刺激和影響。根據這種觀點也就產生了始初教育。
學前教育
4~5歲上幼稚園或西班牙語教學中心(印第安兒童為 5~7歲),稱學前教育,又稱國小預備教育。
義務教育
6歲開始上國小。國小為 6年制義務教育,分普通國小、雙語國小(招收印第安兒童)和開放國小3種,後者專收12歲以上沒有機會上正規國小的兒童,形式多樣。國小課程有西班牙語、數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藝術、體育、技術和衛生等 8門。國小畢業後不再升學者,受終結性初等教育(即就業前的職業訓練),目的在於培養學生參加社會生產勞動的能力,修業1~4年不等。
中等教育分國中、高中兩個階段。國中有普通國中(主要為升高中作準備)、技術國中(除開設普通課程外,還進行基本的技術訓練和職業訓練)、電視國中、職工國中(招收具有國小畢業程度的工人、年齡不限,通常是夜課制)和開放國中 5類。前4類都是3年制;後一類招收15歲以上未上過國中或沒有讀完國中的人,形式多樣,修業年限也因人而異。所有 5類國中都開設西班牙語、 數學、外語、自然科學(生物、 物理、化學)、社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體育、藝術和技術等核心課程。畢業後都可升高中。不願升學者,受終結性中等教育(即就業前的技術教育),修業2~4年不等。
高中分3類。一類是普通高中,又叫大學預備學校,修業2~3年。另一類是技術高中,包括同時具有大學預備教育和職業教育兩種性質的綜合高中,培養中級技術人員,修業3~4年。第三類是開放高中,由各大學的附屬高中負責,招收因工作和時間的原因不能上正規高中的人,修業年限因人而異。屬於高中一級的,還有師範學校,分幼兒教育師範學校、國小教育師範學校和職業教育師範學校3類,學制都是4年。
高等教育分為大學和研究所教育。研究所教育則分為三類,說明如下:
(一) 碩士班研究(Maestra)
碩士班研究生必須具備學士學位,通過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錄取後,研究所課程修業二年、或以上,並撰寫碩士論文。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碩士學位,即「Maestra」,相當於美制的「Master」。擁有碩士學位者可從事學術研究或大學授課工作。
(二) 專門技術研究(Especialidad)
專門技術研究系指因某種特殊專業需求而設立的學士後課程,例如:心理咨商、企業管理等。修業後不授予碩士學位,因此不具備在大學院校任教或研究之資格。
(三) 博士班研究(Doctorado)
攻讀博士學位,必須具備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通過博士班入學考試、或經申請入學錄取。墨西哥的博士班課程分二種,即:學分制和師徒制。
1. 學分制: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必修學分,並撰寫論文,論文口試答辯通過後,授予博士學位
2. 師徒制:人文科學研究學門較常採用師徒制,以培育研究生的學術研究能力為目的。博士生有一位正指導教授(tutor/asesor),另有二位或以上的共同指導教授(co-asesor)。除了跟隨指導教授群做研究外,博士生仍須選修「討論課」(seminario)、或「專題課程」(curso monogrfico)。學期成績則由學術委員會(COMIT)考評,其考評標準系參考:指導教授群的考評意見書、博士生的修業證明、博士生的研究進度報告、其他研究成就證明等。師徒制的博士生經二年修業後,才準予撰寫博士論文,論文口試答辯通過後,授予博士學位
學分制與師徒制不同處在於,師徒制旨在培育博士生的學術研究能力;因此,師徒制的博士生必須時有論文發表於學術研討會、或刊登於學術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