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簡介
近日,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在微博上建議,政府應該將增值稅率降低到10%,營業稅率到3%。長期以來,增值稅都是中國稅收的第一大稅種,是財政收入的最主要來源。那么,政府是否應該擺脫對增值稅的依賴,進而降低稅率、還富於民呢?
表現
財政部數據顯示,2011年上半年全國財政收入為56875.82億元,同比增長31.2%。其中稅收收入為50028.43,占上半年財政收入的88%。主要稅收項目中,增值稅收入最高,為12431.3億元,占上半年稅收收入的近25%。
事實上,自國務院於1993年底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後,增值稅收入以及對財政收入的貢獻度逐年提高,逐漸成為中國第一大稅種,以及財政收入的最重要來源。
根據官方公開數據測算,在2005年時,增值稅對全國財政收入的貢獻度曾一度高達47%。此後幾年間增值稅占財政收入的比重雖有算減少,但其財政最大收入來源的地位一直未被撼動。據公開數據測算,2006至2010年間,全國財政收入對增值稅的平均依賴度為28.9%,遠遠高於其他稅種。可以說,中國財政一直患有“增值稅依賴症”。
危害
地方政府盲目擴大投資規模
“增值稅依賴症”導致各地政府普遍將投資規模的擴張放在第一要位,而不考慮投資效率。
分稅制改革後,地方政府稅源收緊,在招商引資上更無所不用其極,不惜以“零地價”出讓工業用地,以至於國土資源部不得不從2007年起實施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格標準,以防止惡性競爭和重複建設,但各種形式的變相“零地價”仍層出不窮。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高漲,一些地方政府逐漸把熱忱從招商引資轉移到了住宅用地的高價出讓上,但是對於一些房地產市場不發達的偏遠地區、貧困地區,“零地價”仍然是招商引資的“第一硬體”。2010年9月,新疆疏附縣相關負責人在廣東招商引資時,竟通過媒體公開打出“零地價”牌。
導致“國富民窮”
據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統計,1994以來,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速幾乎每年都是以GDP增速兩倍速度在增長。而居民收入的增長,則遠遠跟不上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
從2000年到2010年的這10年,政府財政收入增長了6倍,而居民收入增長了不到3倍。今年上半年政府財政收入增速高達31.2%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41元,同比增長13.2%,只相當於財政收入增幅的40%。
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近90%來自稅收,而70%以上的稅收來自於以增值稅為主的、消費稅和營業稅等流轉稅。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將現行稅制歸結為“一種強力從國民收入中超分向政府的機制”,以致造成“國富民窮”。
抑制民間消費
增值稅是間接稅的一種,間接稅名義上由企業繳納給政府,但這些稅負並非由完全企業承擔。如果增值稅的納稅人在被課徵增值稅後,不能以徵稅前的價格進行銷售,那么該納稅人所繳納的增值稅就會有一部分由購買者負擔。
商品價格的確定受到供求關係的影響,因此,增值稅的稅負是否可以轉嫁及轉嫁程度也受到商品供求彈性等因素的制約。一般情況下,增值稅作為一種流轉稅,其稅負即使不會完全轉嫁,也會通過價格的變動,部分轉嫁給消費者,從而使生產商和消費者各負擔一部分增值稅。而增值稅過高的直接結果,就是在正常的供求影響之外,推高一部分價格,從而以致消費者的消費欲望。
解決方法
政府應降低增值稅
日前,中國社科院財貿所副所長高培勇在復旦大學學會會議上表示,2010年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中,92%以上來自於企業的稅收。高稅負已經嚴重壓縮了企業的生存空間。
同時,企業稅負占比過高,意味著將有較高的稅負轉移到商品價格中,而由於窮人消費支出占收入的比例較大,富人消費支出占收入的比例較小,高增值稅會加劇貧富差距。中國政府應該降低增值稅,為企業減稅,實際上就是為所有消費者減稅,其中受益最大的是低收入群體。
擴大企業所得稅比重
對於降低增值稅所形成的財政收入缺口,政府可以通過擴大企業所得稅比重來彌補。以美國為例,不同於中國企業所得稅採用25%的比例一次徵收,美國企業所得稅由聯邦、州和地方政府重複徵收,同時對企業所得分紅和企業留存部分再按15%的稅率徵收一次,最高稅率高達70%。
同時,財政缺口還可以通過全面開徵房產稅、遺產稅等針對富人的稅種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