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林窯址

(3)碗Ⅲ型:敞口、斜弧腹,假圈足、平底微內凹,口徑15~16.5厘米,足徑6~7.2厘米,高6厘米。 (1)洗I型:敞口、八瓣花口、斜腹,假圈足、平底微內凹,口徑9.2厘米,底徑5厘米,高2.6厘米。 (2)洗Ⅱ型:敞口、斜腹,平底、底微內凹,口徑17.8厘米,高2.4厘米。

墓林窯址(唐至五代)位於美湖鄉洋田村上田的墓林。該窯爐長21米,寬19~21米,為長方形龍窯。窯頭和窯室分辨不清,窯尾火燒土尚存。經考古發現有青瓷器物壺、罐、碗、花口洗,以及窯具支墊等。
主要器型

1.碗
(1)碗I型:敞口、圓唇、口沿外翻、鼓腹,假圈足、平底微內凹,口徑17~18厘米,足徑7~8厘米,高10~10.8厘米。
(2)碗Ⅱ型:敞口、圓唇、口沿外翻,鼓腹、內心有一弦紋,假圈足、平底微內凹,口徑17.2厘米,足徑8厘米,高9.2厘米。
(3)碗Ⅲ型:敞口、斜弧腹,假圈足、平底微內凹,口徑15~16.5厘米,足徑6~7.2厘米,高6厘米。
2.洗
(1)洗I型:敞口、八瓣花口、斜腹,假圈足、平底微內凹,口徑9.2厘米,底徑5厘米,高2.6厘米。
(2)洗Ⅱ型:敞口、斜腹,平底、底微內凹,口徑17.8厘米,高2.4厘米。
3.盤口壺
敞口、短頸、豐肩、斜腹、盤口,圓唇,盤口直徑22厘米。
4.雙系罐
口內斂、唇外翻、鼓腹,口徑22厘米。
5.盞
直口、圓唇、折腰、平底,口徑14厘米,高2.5厘米。
6.窯具
(1)支墊:平底外敞,直腹與折腹,上部空心,底徑7.8~11.5厘米。
(2)支釘:塊狀,呈長方形,長2~2.2厘米,寬l.2~1.3厘米,厚0.3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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