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解釋
塔監安管全名塔式起重機監控安全管理,主要是用於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狀態管理,能對塔機狀態進行實時監控及數據記錄,能在遠程管理監控塔機數據,並保存數據,方便後續的管理。
一、政策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檔案建質[2008]76號關於印發《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了建築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備案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文《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建築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違反規定者,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GB/T 5031-2008第五條相關規定塔機應安裝有顯示記錄裝置。該裝置應以圖形和/或字元方式向司機顯示塔機當前主要工作參數和額定能力參數。主要工作參數至少包含當前工作幅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額定能力參數至少包含幅度及對應的額定起重吊和額定起重力矩。對根據工作需要可改變安裝配置(如改變臂長、起升倍率)的塔機,顯示裝置顯示的額定能力參數應與實際配置相符。顯示精度誤差不大於實際值的5%;記錄至少應存儲最近1.6×10000 個工作循環及對應的時間點。
二、推廣的必要性
1、塔機行業事故頻發
2012年3月12日下午15時51分,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國弘重工機械有限公司一塔吊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生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7人受傷。
2012年3月1日下午4時,在株洲縣淥口鎮某建築工地上,一座塔吊突然倒塌,當場導致一死三傷,其中兩名傷者在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2年2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在臨沂蘭山區李官鎮雲泊湖社區一建築工地,一座塔吊在吊運建築材料的過程中從根部折斷,轟然倒塌,造成塔吊操作室內2名操作工人和施工現場4名工人不同程度受傷。
2、塔機行業狀況近年來,隨著我市建築業高速發展以及城市高層建築物數量的不斷增加,塔式起重機在建築施工現場得到了廣泛的套用,在提高施工工作效率的同時,違規操作、超載作業等不安全行為已成為我市塔式起重機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給人民生命和財產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失,也給各級建築安全管理部門帶來了安全監督困難和壓力。
3、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作用
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套用,將從根本上改變起重機的管理方式,做到事先預防,變行政辦法管理為科學技術管理,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變結果追究問責為過程主動監控,必將大幅度減少建築起重機械事故及人員傷亡事故,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塔機的管理方式,最終達到減少甚至消滅因違章操作或超載所引發的安全事故,為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三、推廣意義
避免誤操作和超載。此系統必須適時向操作者顯示塔機當前的工作參數,如起重量、幅度、力矩等,改變以往依靠操作者經驗估計的操作習慣。為設備維保人員提供科學管理數據依據。設備維保人員可通過該系統實時掌握塔機的工作狀態,查閱統計數據、變事後修理到事前維保,能使機械修理更具有針對性和科學性,及時發現和更換疲勞部件,在事故發生前杜絕設備隱患。為管理者提供有效的科技管理手段。管理者可適時調取塔式起重機運行信息,實現信息化管理,使管理多台塔機變得輕鬆自如,為管理部門評價操作者的技能、工作效率、有無違章劣跡等提供有效數據,為建築安全監督機構評價企業設備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情況提供監管依據。為事故處理提供有效證據。該系統必須具有超大容量的參數記錄功能,且存儲記錄為唯讀檔案,不會被隨意更改。安全管理人員只要通過查閱“塔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歷史記錄,即可全面了解到每一台塔機當時的使用狀況。遠程監控管理功能:該監控系統必須具備遠程監控功能,實現在施工現場、施工企業、市縣監管、區級監管四個層次對塔機的工作狀態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對監控信息的處理能夠適時做到顯示、報警、記錄查詢和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