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塔加爾文化 (Tagar Culture) 遺蹟和遺物,居住遺蹟僅少數保存較好。在烏斯季葉爾巴村西南,發現有直徑約200米的圓形居留地,其周圍築土牆,南面設門,牆內挖壕。但未見房址,當系戰時避難地。
不同時期的遺蹟特徵塔加爾文化主要遺蹟是墓葬,每一墓地包括幾十甚至幾百座墓。墓上有土□和石圍牆,圍牆四角間或四邊中央有柱形立石。隨葬的青銅器組合中都有刀、錐、鏡。
第一期墓葬帶有卡拉蘇克文化的特點,如圍牆作方形,往往互相連線,墓壙多為石箱。不同之處是有的墓壙建有木槨,葬式均為仰身直肢,頭多向西南。陶器中有卡拉蘇克式蛋形尖底器,但多數是典型塔加爾式的平底缸形器,一般在口沿上飾篦紋。典型青銅器是扁平素麵柄的環首或半環首刀、扁平格手的短劍,出現戰錘戰斧。第二期墓葬數量最多,塔加爾特徵也最明顯。土□一般矮小,圍牆為長方形,牆內常建一石箱墓或木槨墓。一般為單人仰身葬。死者腰部除青銅的刀、錐、鏡外,又增加了角刀、角梳。男墓則常出土短劍、錘、斧及鏃等青銅兵器。陶器仍為平底缸形器,但有明顯折肩,紋飾多篦紋、弦紋和從內壁壓出的“珍珠紋”。短劍有突出於劍體四周的格手。鏃作橢圓或菱形,有□。出現大型墓葬,如阿巴坎草原的卡拉庫爾乾□,封土高4米,圍牆四角和四邊分置14根高3米的立石,圍牆內建2木槨墓室,面積分別為17和20平方米,推測墓主為一男一女。墓已被盜,隨葬品僅遺少量金器等。
第三期土□一般高約1米,面積約200~300平方米,圍牆內建1~3座大型木槨墓室,流行合葬,最多者達百人。也有隻葬2~3人者。大墓墓室與圍牆之間葬有兒童。隨葬品有明顯變化。陶器有壺、圈足鍋。缸形器多為素麵。青銅短劍有八字形格手;銅刀有三角形或鏤孔刀柄;戰錘變小,背部常飾山羊形象。屢見奔鹿形小牌。在只葬2~3人的墓里,青銅器較多,常出土金飾物。大型墓葬如薩爾貝克□高11米,石圍牆高2米,四角和四邊巨石高4~5米。
第四期墓葬有兩類:
一類近似薩爾貝克□,單獨建於草原。木槨面積為30×50平方米。墓內人骨多達百餘具,墓穴最後封蓋時放火焚燒。
另一類為墓葬密集的墓地。石板圍牆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內建一石箱墓,葬2~7人。出現死後環鋸頭骨和臉部覆以石膏面罩的風俗。隨葬器的最大特點是沒有青銅工具,代之以仿銅器的鐵刀、鐵劍、鐵錛及帶鉤等。陶器中仍有素麵平底缸形器,出現類似斯基泰銅紋有耳圈足器及方形或盤部有隔的小容器。
經濟和社會形態
經濟生活沿襲卡拉蘇克文化的傳統,為半遊牧和鋤耕農業。大量的青銅鐮刀,以及灌溉渠道和守護水渠的防禦建築等遺蹟,表明農業占有顯著地位。青銅器器形和紋飾的規格化,鑄造工藝的改善,銅器窖藏中所出製品上的工匠標記等,說明鑄銅業開始形成專業化的生產,產品用於交換。從第四期鐵制工具取代青銅工具並模仿其形制看來,當時已開始本地的冶鐵生產。從4期墓葬的變化中可以看出,在墓葬規格和隨葬品方面,差別逐漸明顯,反映出社會成員的貧富分化。而第二期開始出現的巨□,應是氏族貴族或部落首領的墓葬。推測當時的社會結構為氏族制後期的軍事民主制階段。
人種、起源和文化聯繫 該文化居民的體質類型屬歐羅巴人種,與阿凡納謝沃文化、安德羅諾沃文化的居民和黑海北岸的斯基泰人接近,有人推測系中國史書中記載之丁零人。塔加爾文化的早期遺存與卡拉蘇克文化多有繼承關係,表明它是從後者發展而來。這一文化的青銅兵器、馬具及藝術中的“野獸紋”,與斯基泰文化及中亞、外貝加爾、蒙古、中國北方地區的某些出土遺物相類似,表明該文化與這些地區的早期鐵器時代文化有著廣泛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