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其性質基本上與交易所內進行的期權交易無異。兩者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場外期權契約的條款沒有任何限制或規範,例如行使價及到期日,均可由交易雙方自由釐訂,而交易所內的期權契約則是以標準化的條款來交易。
場外期權市場的參與者可以因各自獨特的需要,量身訂做一份期權契約和擬定價格,然後通過場外期權經紀人尋找交易。交易所轄下的場內期權,均是通過交易所進行交易、清算,而且有嚴格的監管及規範,所以不透明化。例如成交價、成交量、未平倉契約數量等數據。
至於場外期權,基本上可以說是單對單的交易,當中所涉及的只有買方、賣方及經紀共三個參與者,或僅是買賣雙方,並沒有一個中央交易平台。故此,場外期權市場的透明度較低,只有積極參與當中活動的行內人(例如投資銀行及機構投資者)才能較清楚市場行情,一般散戶投資者難以得知場外期權的交易情況,比如期權的成交價以及引伸波幅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