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堅白同異之辯,先秦名辯思想中就有關於“堅白”和“同異”兩個問題的學說和爭論。惠施提出了“天與地卑,山與澤平”、“萬物畢同畢異”和“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等強調事物相對性的同異命題。公孫龍認為堅和白必然是互相分離而且獨立自藏著的。
後期墨家則強調萬物之間既有類之同又有類之異,肯定事物同異的相對性和絕對性,並認為堅和白也不是絕對分離和排斥的,而是可以同屬於石的。這就是先秦在“堅白”、“同異”問題上爭論的主要論點。堅白同異之辯是當時名實問題爭論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對先秦哲學思想和名辯思想的發展有過一定的影響。
發展
馮友蘭在1933年最先稱惠施為“契約異”派,稱公孫龍為“離堅白”派,並稱他們“契約異”、“離堅白”思想的辯證分析為“堅白同異之辯”。一些研究中國邏輯史的學者認為,惠施雖然強調了事物的相對性,但並沒有否認事物的絕對性。他說天之高與地之低是相對的,但又承認天在地之上,天不會墮下來;他說山與澤同高,是說有的山跟有的澤同高。惠施強調同異的相對性,不是否定同異的絕對性。公孫龍一方面提出了“離堅白”的思想,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同中有異和異中有同的同異觀,認為同類中必有共同點,但有共同點不一定是同類,“白馬”與“馬”都有馬形的共性,又有各色與一色的區別,在堅白同異的論爭中,墨家一方面批評了公孫龍“離堅白”的唯心論和形上學觀點,但也繼承和發展了惠施、公孫龍思想中合理的同異觀。有人則認為惠施是只講同不講異的“契約異”派;公孫龍是只講離(異)不講合(同)的“離堅白”派,而墨家的同異觀是與惠施、公孫龍完全對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