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釋
基礎法律關係,實際上是原因關係。比如,合夥財產共同共有法律關係的基礎法律關係是合夥契約(合伙人之間的債的關係,並非物權關係,更非人身關係);夫妻財產的共同共有法律關係的基礎關係是夫妻關係(身份關係)。在散夥、離婚等場合(基礎法律關係喪失的場合),共同共有人的分割權是形成權。
含義列舉
委託代理權是直接由委託授權行為產生的,而委託授權行為總是產生於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存在的某種法律關係的基礎之上,這些法律關係被稱為基礎法律關係。
相關內容
應當指出:在學說上,基礎關係往往就被直接稱為“共同共有關係”、“共同關係”。——這些學說,混淆了爭議法律關係與基礎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