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預備費

基本預備費

基本預備費主要為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變更和國家政策性調整所增加的投資以及為解決意外事故而採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項目和費用,又稱工程建設不可預見費。一般主要指設計變更及工程建設不可預見費。

內容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費用:

(1)在進行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設計範圍內,必須增加的工程和按規定需要增加的費用(含相應增加的價差及稅金)。本項費用不含Ⅰ類變更設計增加的費用。

(2)在建設過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為預防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費用。

(3)在上級主管部門組織施工驗收時,驗收委員會(或小組)為鑑定工程質量,必須開挖和修復隱蔽工程的費用。

(4)由於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廢棄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費用和廢棄工程;

(5) 征地、拆遷的價差。

新檔案規定:內容為(1)批准的初步設計範圍內,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費用;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處理增加的費用。(2)一般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費用,實行工程保險的工程項目,該費用適當降低。(3)竣工驗收時為鑑定工程質量對隱蔽工程進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復費用。(4)超規超限設備運輸增加的費用。

運算原理

基本預備費按工程費用即建築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和安裝工程費之和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兩者之和乘以基本預備費的費率計算。

基本預備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基本預備費率

基本預備費=(建築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基本預備費率

註:建築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建築安裝工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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