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乾戚舞”語出《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乾戚舞,有苗乃服。”是說舜之時,中原周邊的蠻族“有苗”常常挑釁,舜乃讓眾多兵士列隊執乾戚舞於陣前,“有苗”被震懾退兵而服。
其中乾、戚是指古時的兩種兵器:盾牌和大斧。用武器作跳舞的工具,頗有先禮後兵、德先武后的味道。
史書中所說記載的“執乾戚舞”中的“乾戚舞”,後來成為樂舞的一種。古時樂舞有文武之分,文舞執羽旄,武舞執兵器。乾戚就是盾與斧,都是兵器。士兵操著盾與斧而舞,稱乾戚舞,屬於武舞的一種。
“執乾戚舞”常被體育史和武術史學者視為武術套路的早期形式,是武術形成過程中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