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劉奇葆書記提出的關於“開展城鄉清潔衛生運動,實施‘城鄉清潔工程’,整頓市容市貌,要發動民眾和新聞媒體進行監督,城管部門、精神文明辦和各新聞單位公布舉報電話,充分接受民眾舉報;媒體選擇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進行宣傳和曝光,促進清潔衛生運動深入開展,通過一段時間的堅韌努力,徹底改變我區城鄉衛生面貌”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快推進本區工業化、城鎮化,改善人居和投資環境,全面提高城鄉環境質量,提高城鄉文明程度,以飽滿的熱情迎接“三會”的勝利召開,促進全區“十一五”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完成,特擬定本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和諧廣西為目標,以強化城市建設、管理,提高城市淨化、綠化、亮化、美化水平為重點,以樹立公共意識、規範公共行為、踐行公共道德、最佳化公共環境為要求,積極開展城鄉清潔衛生運動,實施“城鄉清潔工程”,全民動員,徹底改變我區城鄉衛生面貌,提高城鄉文明程度,使我區的人居環境和城市品味提高到一個全新的高度。
主要內容
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全區開展迎“三會”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為基本要求,深入開展城鄉清潔衛生運動的各項工作:
(一)整治市區街道的市容環境。
(二)整治農貿市場、夜市亂擺亂賣、亂停亂放。
(三)整治市區特別是無物業管理機構的居住小區、背街小巷、環境與城鄉結合部。
(四)整治交通秩序。
(五)整治機場、車站、碼頭、廣場、公園、河堤兩岸等公共場所環境。
(六)整治施工現場。
(七)整治主要賓館周邊環境。
(八)整治主要景點、景區周邊環境。
(九)整治主要旅遊線路沿線市容環境。
各市、縣還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城鄉清潔工程”。尤其是按照所轄縣、鄉(鎮)的具體情況,制定更為具體的實施細則。
組織機構
自治區成立由建設廳、文明辦、愛衛辦組成的“城鄉清潔工程”協調督察小組;各市、縣成立相應的協調督察機構。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城鄉清潔工程”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相應的協調督察機構、職能部門、基層組織機構要明確工作要求,落實責任,抓好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有關通知要求,各市的協調機構應於8月10日前建立完畢,現應儘快充實督察力量,有關人員應於10月7日前到位,並儘快開展工作;尚未建立或完善城鄉清潔工程協調督察機構的縣應儘快落實,有關人員應於10月8日前到位,並同步指導所轄鄉鎮落實機構與人員,儘快開展工作。
(二)建立投訴舉報機制。自治區、市、縣各有關部門要設立整頓市容市貌的投訴舉報電話,並予公布,充分接受民眾和媒體的監督。
自治區建設廳、自治區文明辦已於10月2日向社會公布了市民投訴舉報電話。各市、縣各有關部門應於10月6日前向社會公布市民投訴舉報電話,並建立相應的快速反應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及時將處置結果向社會公布並同步上報上級協調督察機構。
(三)建立督察指導機制。市、縣協調督察機構要強化對“城鄉清潔工程”各項工作的督察指導職能,定期不定期對所轄縣、鄉鎮有關部門、社區組織的工作進行督察指導;自治區協調督察小組將對各地協調督察機構和有關部門的工作進行跟蹤,及時指導和督察。
(四)加強新聞媒體和市民的監督。自治區級新聞媒體和各地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宣傳和監督作用,要在電視、電台、報刊上開設專欄和專題,採用與市民互動等形式,宣傳和曝光實施“城鄉清潔工程”中的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帶動廣大市民關心和參與,共同搞好“城鄉清潔工程”。
(五)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地政府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認真加強城市管理部門的隊伍建設,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人員、保障經費,提高隊伍素質,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快速反應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按照全面高水平地完成“城鄉清潔工程”的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與實施細則,將有關工作標準與全區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南珠杯”競賽活動有機結合,使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
(六)不斷提高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水平。在今年10月底“三會”召開前,城鄉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要取得全面的成果,“城鄉清潔工程”初見成效;到2007年上半年,基本建立“城鄉清潔工程”的長效機制,完善相應的機構與制度建設,鞏固2006年城鄉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各項成果,廣大市民繼續保持較高的滿意度;至2007年底,全面建立長效機制,使我區良好的城鄉衛生面貌持久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