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風景區規劃
正文
城市風景區有兩方面內容:自然景觀,如園林山水、古樹名木、奇特的地質構造、自然奇觀、原始環境;人文景觀,如歷史遺蹟、考古發現等。城市風景區從屬於城市,它除具有一般風景區的功能以外,還對城市的布局結構、環境面貌和氣候條件發生影響。因此,在規劃上要考慮風景區和城市的相互關係。
風景區和城市的相互關係 主要是:①城市風景區是城市的組成部分,為使風景區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進行城市規劃布局時,在風景區環境、水系、視界等方面的影響範圍內,儘量避免布置破壞景觀的建設項目尤其是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工業;而有利於點綴或襯托風景的建築物可以接近風景區,藉以豐富景觀。②儘可能把城市風景區納入城市園林綠地系統,充分發揮風景區的改善城市環境作用。③城市道路和交通運輸設施要為風景區人流的便捷集散創造條件。一般情況下,城市和風景區之間應有兩條以上通道,並儘可能組成環形交通系統。④統一處理城市和毗連的風景區的藝術面貌,使它們互相襯托,相互滲透,相互補益,並在形式和風格上求得協調。⑤充分利用城市的服務設施為風景區的遊人服務。
風景區布局 除按園林布局常規做法外,還有兩種值得注意的布局規劃方法:一種是提倡保留原始自然風貌,不加人工雕琢;另一種是把整個風景區作為一部需要精心設計的藝術作品。這種規劃方法首先從分析各個風景點之間的關係和遊人的心理活動入手。在一個風景區中,不同形式和內容的風景點之間往往存在相互協調、相互矛盾或兩者兼而有之這三種情況。因此,它們之間就可能出現互相補充、加強或排斥、削弱的不同作用。這就要求在設計中正確分析風景點之間的關係,利用積極的一面,抑制消極的一面,使風景區的總體效果得到充分的發揮。
城市風景區一般只考慮遊人當天遊覽的需要,所以服務設施比較簡單,不需要單獨設立服務基地,但應適當安排一些小型的服務設施。一般情況下,除大型風景區外,不應在風景區內使用機動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