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管理

城市規劃管理

城市規劃管理是指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根據批准的城市規劃,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和各項建設工程實行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城市土地使用的規劃管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批准的城市規劃,實行統一的規劃管理。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服從城市規劃和規劃管理。建設部門按國家規定程式批准的建設計畫、設計任務書或其他證明檔案,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劃撥用地並發給建設用地許可證後,方可使用土地。二、工程建設的規劃管理。城市規劃內各項建設活動均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必須服從城市規劃和規劃管理,無論是在國有士地或徵用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建設,都必須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發給建設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概念

自從有了人類就有了管理。隨著社會發展進步,生產力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管理工作日趨複雜,其作用也日益重要。管理的實質就是為了實現組織目標,利用職權,統籌協調兼顧各方面利益而進行的一種控制過程。現代管理的基本目標是建立一個充滿創造力的體系,以便在當今急劇變化的環境中得以持續、高效、低能耗、低輸出、高功能地運作。城市政府為實現城市發展目標,使城市各項功能發揮出最大效能,必須對城市的各項活動進行控制、協調、引導。城市規劃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規劃管理是為了實施城市規劃,通過法制的、經濟的、行政的等各種科學管理手段和方法,對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進行控制、引導和監督,使之納入有序軌道。

城市規劃管理有廣義概念和狹義概念之分。從廣義上說,城市規劃管理就是國家從巨觀層面上就城市發展方針、城市建設的原則等重大指導方針、政策做出決策。比如,“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節約用地”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先行”等原則。從狹義上說,就是負責城市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建設用地管理、建設工程的管理以及違法建設管理和城市規劃實施監督檢查。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城市規劃實施管理。這是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工作。而狹義的城市規劃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項行政職能。根據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城市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搞好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認真執行城市規劃及其管理是建立服務型政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基本特徵

城市規劃管理除具有綜合性、整體性、系統性、時序性、地方性、藝術性、政策性等諸多特徵外,還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性。

1、引導與控制特性

城市規劃的最終目的,是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作為政府的一項職能,其管理目標是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生活生產環境,為城市的現代化服務,因而城市規劃管理就其根本目標而言是服務與引導,同時在管理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控,協調個人利益、集體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關係,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2、階段性和連續性特性

城市的布局結構和形態是長期的歷史發展所形成的,通過城市的建設和改造來改變城市的布局和形態並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它的發展速度總要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相適應,與城市能夠提供的財力、物力、人力相適應。因此,城市規劃管理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同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是不斷變化的,城市規劃管理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審批的城市規劃項目、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數量的積累,將對城市的未來產生深遠影響。

3、專業性和綜合性特性

城市管理包括諸如交通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消防管理、文物古蹟保護、土地管理、規劃管理等等。城市規劃管理是其中的一個方面,是一項專業技術性的管理,有其特定的職能和管理內容。但它又和上述的管理相互聯繫並交織在一起,具有較大的綜合性。一項地區詳細規劃,涉及到多方面的內容,如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綠化、國防、氣象、消防、排水、文物保護、農田水利等管理的要求。這就需要規劃管理部門作為一個綜合工程來進行分析,實行綜合平衡,協調有關問題。

基本原理

城市規劃是一門科學,規劃管理與其相伴而生,同樣也是一門科學。作為一門科學,它遵循以下幾個方面的原理:

1、綜合原理

城市規劃規定著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通過調節城市的空間要素和資源要素,合理利用城市土地,達到城市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發展。城市規劃的綜合性特點賦予城市規劃管理的綜合性職能。城市規劃藍圖,是綜合考慮城市各項事業的發展和各種要求,綜合考慮城市與鄉村、生產與生活、局部和整體、需要和可能、近期與遠期的結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規劃管理過程中都要考慮每一項目對周圍環境、各種設施有無妨礙影響,對歷史文化遺址保護的效果,對城市景觀展示的效果,都要反覆琢磨,統籌安排。同時,在規劃管理過程中,還要綜合運用法制的、社會的、經濟的、行政的等管理方法來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

2、系統原理

城市是一個開放型、多層次、網路型的動態大系統,它是功能各異的分系統有機結合而成的。這些分系統包括交通、公共服務與公共設施、園林綠化等。每一個分系統又包括若干子系統,如交通分系統就有軌道交通、航空等。城市總體規劃是對城市這個大系統的綜合部署,各個專項(業)規劃則是對分系統的綜合安排。同樣城市規劃管理也需要用系統原理來保證城市規劃中各系統規劃的實施,保證城市各個系統功能的正常運轉和發揮。在這個城市規劃管理體系中,除了國家、省(自治區)、城市形成一個系統外,市、區(縣)、街道三級管理網路則形成了一個多層次的城市規劃管理系統。

3、連續動態原理

城市規劃是一長期的、動態的工作,由此決定了城市規劃管理的長期性、動態性,就整個規劃的實施和城市發展來說,是一個連續不斷變化的過程;就一個建設項目而言,從立項、選址、定點、審查、發證、驗線、竣工驗收等,同樣也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過程。城市規劃管理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連續動態過程,城市規劃管理貫穿城市建設的全過程,一個環節發生問題,就會影響下面環節的正常運轉,“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強調城市規劃管理必須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就是從規劃管理工作的長期性、動態性的客觀必然要求來講的。

4、超前原理

城市規劃是在城市的過去和現狀的基礎上,對今後一段時期城市發展的構想,具有明顯的超前性、預見性。由此也決定了城市規劃管理的超前性,也就是說,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為市民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是“超前服務”。具體來說,就是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及時了解把握建設單位的信息,做好“規劃儲備”;同時把城市規劃的構想、編制的城市規劃藍圖儘早告訴有關單位,供他們在建設項目決策中參考。另外,“超前服務”就是對歷史文化遺蹟保護用地和風景名勝區、傳統街區和園林綠化用地一定要事先控制好,保護好,不能被開發商蠶食和侵占,不能讓短期行為破壞城市的未來發展。

5、反饋原理

城市規劃通過規劃管理把今後一段時期的城市構想變成現實。在把構想變成現實的過程中,規劃管理要處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規劃實施過程反饋來的信息,對城市規划進行允許範圍內的調整、補充、修改。規劃管理的過程,就是城市規劃完善、深化的過程。通過規劃管理的反饋,使城市規劃的構想與實踐更加密切結合,使城市規劃更加完美、完善,更有效地指導城市建設。

地位和作用

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龍頭,城市規劃管理同樣也是城市建設、管理的龍頭。“三分規劃,七分管理”的俗話,說明了城市規劃管理在城市規劃建設中的地位與作用。從城市規劃管理的概念上理解,城市規劃管理貫穿於城市規劃的編制和規劃實施的全過程,它是城市規劃編制與實施的主要保證。

1、城市規劃管理是城市規劃的具體化

城市規劃是城市未來發展的藍圖,規劃管理是把藍圖變成現實的手段。城市規劃管理在實施城市規劃中具有重大作用。從巨觀層面來說,城市規劃的實施是一項在空間和時間上浩大的系統工程,必須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如環境保護方針,合理用地與節約用地原則,適用與經濟原則,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相統一原則等。這些原則和方針是編制城市規劃、實施城市規劃所必須遵守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城市規劃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提高城市化程度,保證城市環境質量,發揮城市綜合功能,實現城市現代化。從微觀層面上來說,城市規劃管理是正確指導城市土地使用和各項建設、建設用地的選址、市政管線工程的選擇等,它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布局的要求,無論地區開發建設還是單項工程建設,都必須符合詳細規劃確定的用地性質和用地指標、建築密度等各項技術指標要求,使各項建設按照城市規劃正確實施。城市規劃實施同時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規劃管理需要協調各部門、各方面的關係和處理各種各樣的問題,必要時還要對規划進行允許範圍內的調整、補充、修改和最佳化。因此,城市規劃管理是規劃的完善、深化和具體化的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說,城市規劃與規劃管理是相輔相成的,管理也是規劃,是能動的規劃。城市規劃與規劃管理同樣重要。

2、城市規劃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項職能

政府代表了公眾的意志,具有維護公共利益、保障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建設發展的職能。城市政府的主要職責是把城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市長要把主要精力轉到這方面來,要大力加強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經過批准的城市規劃具有法律效力,要嚴格實施。城市規劃涉及各方面的問題和要求,這就需要在規劃管理中依法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綜合消防、環境保護、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運輸,改善城市景觀,做到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協調。這就需要通過城市規劃管理對各項建設給予必要的制約和監督。因此,城市規劃與規劃管理都應當擺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上,這也是建立服務型政府的客觀要求。

3、城市規劃管理在新歷史階段面臨更加繁重的任務

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過程中,城市規劃管理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要求,任務更加繁重。一方面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城市現代化水平的提高,住宅等各類建築的建設增長、城市車輛增加、市政公用設施能力在提高、城市基本建設規模空前,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任務空前繁重;另一方面,城市產業結構發生變化,城市建設投資主體多元化,第三產業迅速發展,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內容更加廣泛,要求城市規劃及其管理工作以新的觀念,根據不同對象實施管理,為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城市環境提供服務。對於這樣的新情況、新問題,城市規劃管理工作必須改變管理觀念,改變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機制。

總之,城市規劃管理是保證城市規劃按照合理的程式進行編制和實施,使城市建設按照城市規划進行,實現以法治城,依法治市,及時檢查發現並及時制止或處理一切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保證城市建設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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