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承載力

城市承載力

城市承載力包括城市資源承載力、城市環境承載力和城市生態系統承載力、城市基礎設施承載力,它們構成了城市綜合承載力的主要部分,起著決定性作用。城市資源承載力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承載力,還包括經濟資源承載力和社會資源承載力。

背景

城市自然資源承載力 城市自然資源承載力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類正面臨著資源、人口、經濟、生態環境等問題。城市是人口分布、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的集中區域,是一個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城市可持續發展是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隨著城市人口的急劇增長及城市規模的迅速擴張,城市綜合承載力對城市發展的約束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城市可持續發展如何與城市綜合承載力相協調,不僅關係到城市未來自身的命運,也關係到其周邊地區能否順利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因此,研究城市承載力顯得十分重要,現在城市承載力研究的重要性已經引起了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的廣泛關注。

研究現狀

承載力理論研究進展

“承載力”一詞最早出自生態學,其作用是用以衡量特定區域在某一環境條件下可維持某一物種個體的最大數量。自1812年馬爾薩斯(R.Malthus)就人口與糧食問題的假說提出以後,承載力的相關研究就相繼在經濟學、人口學等領域展開。 1921年,帕克和伯吉斯在有關人類生態學研究中提出了承載力的概念。他們認為,可以根據某地區的食物資源來確定某地區的人口承載力。從20世紀中葉以來,隨著全球性的人口膨脹、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人地矛盾日趨尖銳,促進了承載力研究向縱深發展。近20年來,承載力的概念和內涵被進一步拓展,承載力的研究逐步擴展到了自然資源和生態學、環境科學與可持續發展領域,在理論與方法方面日臻完善。現在,國內外學者已經在資源承載力、環境承載力和生態承載力這三方面有了系統的研究,但由於思考角度和研究領域的差異,這些學者關於承載力的定義不盡相同。 20世紀80年代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了資源承載力的概念並被廣泛接納,其定義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資源承載力是指在可預見的時期內,利用本地資源及其他自然資源和智力、技術等條件,在保護符合其社會文化準則的物質生活水平下所持續供養的人口數量。 由於資源對國家和地區的重要性,資源承載力的研究和套用得到國內外學者的認可和重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進一步提出了土地資源承載力、水資源承載力、森林資源承載力以及礦產資源承載力等概念,並對這些承載力進行了較環境承載力是在環境污染與生態惡化等問題嚴重阻礙人類社會持續發展的時代背景下提出來的。

1991年,《環境科學大辭典》把環境承載力定義為:某一環境狀態和結構在不發生對人類生存發展有害變化的前提下對所能承受的人類社會作用在規模、強度和速度上的限制,是環境的基本屬性——有限的自我調節能力的量度。

生態系統承載力的研究是在資源承載力、環境承載力的研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內容更豐富、更全面,研究更綜合、更複雜,也更接近人類社會系統的特點。 1992年,瓦克納格爾(Wackernagel)等人提出生態足跡模型,並在1996年由瓦克納格爾完善,它通過測定現今人類為了維持自身生存而利用自然的數量來評估人類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生態足跡測量了人類生存所需的真實的生物生產面積,將其同國家和區域範圍所能提供的生物生產面積進行比較,進而判斷一個國家或區域的生產消費活動是否處於當地生態系統的承載力範圍內提供定量依。 2001年,高吉喜將生態承載力定義為:生態系統的自我維持、自我調節能力,資源與環境子系統的供容能力及其可維持的社會經濟活動強度和具有一定生活水平的人口數量。

承載力理論研究分析

從承載力概念的發展與演化中可看出,承載力的研究越來越全面和系統。承載力的研究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在資源承載力研究方面,主要集中在自然資源領域,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產資源等。但是,廣義的資源應包括自然資源、經濟資源和社會資源。現在,經濟資源和社會資源在全球化的今天顯得越發重要,必須拓展其外延,在理論上突破傳統的空間和時間的局限。

——雖然生態系統承載力比資源承載力、環境承載力更接近人類社會系統,但該研究尚處於探索階段,其理論和研究方法還不夠完善,多數相關研究還限於環境承載層次,大部分研究都沒有充分針對複合生態系統的特點,將社會經濟要素有機地納入承載力體系進行研究。 現在的生態系統承載力研究主要是自然生態承載力的研究,較少考慮城市生態承載力研究。

——21世紀以前,大部分研究都以人口容量的最終測算為目標,強調承載對象為人口規模,特別是資源承載力的研究。雖然環境承載力和生態承載力開始將社會經濟要素納入承載體系中,但總是將人口和經濟單一考慮,很少將二者綜合起來計算。進入21世紀後,更多的學者開始關注綜合承載對象,注重人類的各種經濟、社會活動,開始重視經濟、社會、生態等對承載力產生的綜合作用。但很少有學者把資源承載力、環境承載力、生態系統承載力全部結合起來,綜合放在城市系統中研究。

內涵闡釋

城市綜合承載力的產生

進入2l世紀後,越來越多的國內外學者認識到城市承載力對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把承載力概念套用到城市系統中。

2000年,薛小傑、惠泱河、黃強、蔣曉輝等提出城市水資源承載力是指某一城市(含郊區)的水資源在某一具體歷史發展階段中,以可預見的技術、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為依據,以可持續發展為原則,以維護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發展為條件,經過合理最佳化配置,對該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大支撐能力。 2005年,王宇峰等提出城市生態系統承載力,並將其定義為:在正常情況下,城市生態系統維繫其自身健康、穩定發展的潛在能力,主要表現為城市生態系統對可能影響甚至破壞其健康狀態的壓力產生的防禦能力、在壓力消失後的恢復能力及為達到某一適宜目標的發展能力。

2006年,趙淑芹、王殿茹等提出,城市土地綜合承載指數不僅僅是自然地理環境特點和區位條件的反映,也取決於人類社會、經濟技術的發展水平及人類對於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生態環境的改善狀況 。

2007年,藍丁丁、韋素瓊、陳志強等認為,城市土地資源承載力是指在一定時期、一定空間區域、一定的社會、經濟、生態環境條件下,城市土地資源所能承載的人類各種活動的規模和強度的閾值¨引。

2008年,金磊等認為城市安全容量可進一步確切定義為城市承載力,指城市災害在一段時期內不會對城市環境、社會、文化、經濟等安全保障系統帶來無法接受的不利影響的最高限度,可將之量化為城市對災害的最大容忍度¨引。從這些研究可以看出,當前的城市承載力研究涉及了城市資源承載力、城市環境承載力、城市安全容量、城市生態承載力等研究。目前,對整個城市綜合承載力的研究非常少,即把城市作為一個系統來分析其綜合承載力的研究尚不多見。

城市綜合承載力的內涵

自2005年1月國家建設部提出要著重研究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以來,有一些國內學者就開始從不同角度提出城市綜合承載力的概念。羅亞蒙認為城市綜合承載力包括兩種,一是戰略意義上的城市承載力,二是技術層面上的城市承載力。

研究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首先要解決戰略意義上的承載力的問題,主要包括:城市的地理基礎承載能力,如水和土地等,這是最根本的承載能力,決定了城市能建多大;二是城市的功能,即城市的發展動力問題,決定了一個城市能有多大。裕民認為,城市綜合承載力是指城市的資源稟賦、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對城市人口及經濟社會活動的承載能力。城市綜合承載力已經超越了原來資源環境承載力的概念,即整個城市能容納多少人口,能承擔多少就業,能提供什麼程度的生活質量等,它是資源承載力、環境承載力、經濟承載力和社會承載力的有機結合體…。呂斌認為城市綜合承載力必須強調三個承載力:一個是基於糧食安全底線的土地承載力的問題,實際上是我們城鎮化規模非常重要的一個約束條件;第二個是環境資源承載力,即生態或環境的安全格局的問題,這個承載力也對我們城鎮化的模式包括規模和速度,構成一種約束條件;第三個承載力是就業崗位的承載力。譚文墾、石憶邵、孫莉等人認為綜合承載力還要考慮人的忍受能力。

綜合以上文獻,城市綜合承載力的基本內涵應包括:

——城市安全承載力、公共服務承載力,它們在城市綜合承載力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如就業崗位承載力等都是在城市綜合承載力評價中必須考慮的關鍵因素。

——城市綜合承載力主要包括:城市資源承載力、城市環境承載力、城市生態系統承載力、城市基礎設施承載力、城市安全承載力、公共服務承載力這六種承載力。它們不是簡單的相加,而是有機的結合。

城市綜合承載力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

(1)概念、內涵還不夠清晰

國內外學者針對城市綜合承載力提出了不同的概念和內涵,但尚未對其內涵和外延加以準確界定。

(2)研究內容不夠系統

目前,城市資源承載力、城市環境承載力和城市生態承載力有了較為系統的研究,然而,較少學者注重對城市基礎設施承載力、城市安全承載力、城市公共服務承載力的研究,特別是公共服務承載力的研究非常薄弱。

(3)城市綜合承載力評價理論和評價模型不完善

由於城市綜合承載力的概念、內涵的不確定性,城市系統的複雜性,因此目前還沒有建立城市綜合承載力評價指標體系和具體可實施操作評價模型。雖然譚文墾等基於Verhulst—Pearl logistic方程創新性地構築了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基本模型,但這種模型的框架很大,在具體的套用中還有許多具體的問題要處理。

概念聯繫區別

城市綜合承載力與城市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和承載力二者的關係已經被廣大學者普遍肯定,認為二者相輔相成,在某種意義上是相一致的。二者的概念都是人類面臨人口、經濟、資源與環境矛盾日益突出的情況下提出的,都強調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係,解決的核心問題也都是資源與人口、經濟發展、環境之間的關係問題¨引。二者的關係如下:承載力是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依據;承載力的不斷提高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承載力是區域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組成部分。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哲學觀,是關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發展的哲學觀。可持續發展是城市綜合承載力理論研究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對城市綜合承載力的研究,要考慮到城市綜合承載力研究的現實與長遠意義,考慮到城市系統對地區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協調發展的支撐能力,把城市綜合承載力置於可持續發展戰略構架下進行,離開或偏離社會持續發展模式是沒有意義的。城市綜合承載力是可持續發展理論在城市系統的具體體現和套用,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

城市綜合承載力與城市綜合競爭力

城市綜合競爭力是指一個城市在國內外市場上與其它城市相比所具有的自身創造財富和推動地區、國家創造更多財富的能力Ⅲ-。一個城市的綜合競爭力離不開城市系統這個載體。城市綜合承載力決定了城市的整體競爭力。提高城市競爭力是一種“需要”,而城市綜合承載力則是一種“可能”,為滿足“需要”,首先要創造“可能”。城市競爭力的強弱,關鍵在於衡量城市綜合承載力的高低。因此,提高城市綜合承載力是城市發展的首要任務。

城市綜合承載力與城市功能

城市綜合承載力是一個新概念,它不同於以前比較常用的“城市功能”一詞,它比“城市功能”更全面、更直接¨引。從巨觀角度看,它既包括物質層面的自然環境資源承載力,如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地質構造等;也包括非物質層面的城市功能承載力,如城市吸納力、包容力、影響力、輻射力和帶動力等。從微觀角度上看,它是指城市的資源稟賦、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對城市人口及經濟社會活動的承載能力。

提高方法途徑

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

由於城市資源的有限性、生態系統的脆弱性,我國必須從傳統的資本拉動型、資源消耗型、管理粗放型的發展模式中走出來,把節約資源放在首位,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落實節能減排工作,最佳化能源結構,開發可再生能源,注重城市建設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有機統一,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切實做好城市規劃工作

注重城市的協調發展在做城市規劃時,根據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位特點、資源稟賦和環境基礎等客觀條件,根據城市資源承載力和環境生態承載力來合理確定各地城市發展規模、發展目標和發展可能。從整體和長遠利益出發,合理、有序地配置空間資源,發揮城市聚集效益和輻射效益,增強城市的輻射力和帶動力。城鄉區域統一規劃,統籌發展,注重最佳化整合城市群,全面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同時處理好城市與鄉村統籌發展的關係,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的基礎設施對加速社會經濟活動,促進空間分布形態演變,提高城市綜合承載力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建立完善的基礎設施,特別要注重公共運輸的建設,提高交通效率,加強地下管網設施和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加大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力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增加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

加強城市減災防災

環境污染、工業事故等人為因素和地震、天災等自然災害會影響到城市安全和城市的正常運行。提高城市公共危機決策的管理質量及綜合能力,準備好減災抗災及實施救援的空間,建立健全各類預警、預報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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