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所用土地一般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樓盤開發成本,銷售價格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生產、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進行房地產開發,開發出的房屋可進入市場銷售。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納土地出讓金,具備合法手續能夠上市的情況下,與普通的商品房是沒有實質區別的。
城中村改造房能否購買
首先應該了解其開發主體是否合法,城中村開發的主體為村民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成立的具備法人資格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經濟實體,或者是村委會依法委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由村民個人或現由集體經濟組織開發建設的房屋不能向社會銷售。所以在購買城中村改造房的時候,應該了解其開發主體合法性,儘可能“選擇政府監管比較好的項目”。
相關證件
同商品房銷售一樣,城中村改造房必須五證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不齊由於在建設、審批過程中缺乏政府相關部門的有效監管,在資金控制、建築質量、交房時間、後期物業管理、房產證辦理等方面均存在諸多隱患,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將是無效的,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契約中的承諾如果不能兌現,消費者將無從保護自己的權益,所以購買五證齊全的項目承擔風險相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