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爾布里奇·格里(Gerry, Elbridge 1744-1814年),美國獨立宣言簽署代表及第五任副總統。格里出生於麻薩諸塞州的馬布爾黑德。他在哈佛大學就讀法律,並在1762年畢業。格里與父親一起從事航運業。格里曾擔任麻薩諸塞常設法院法官(1772-73年)、麻薩諸塞州議院議員(1774-75年)以及大陸會議代表(1776-80年,1783-85年)。在那裡參加商業工作的委員會和海軍事務。1787年格里協助起草了《美國憲法》。但因為反對新的聯邦憲法,他拒絕簽字。格里是美國眾議院反聯邦主義的成員(1789-93年)。1797年他與約翰·馬歇爾及查爾斯·科茨沃斯·平克尼一起執行外交使命出使法國,導致了XYZ事件的發生。1810-12年格里任麻薩諸塞州州長。他對重新劃分行政地區提出批判,認為這損害了自己政黨的利益。1812年他當選為美國副總統,當時的總統是麥迪遜。格里在任上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