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
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詞目
地礦行政管理英文:administrativemanagementofgeologyandminerals
釋文
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能,是指國家地礦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國務院賦予的職能範圍內,對地質礦產勘查、開發活動及地質環境保護、治理活動中的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的管理。通過地礦行政管理,體現國家的意志,維護礦產資源所有者權益,保障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依法、有序地進行,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質環境振興礦業,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地礦行政管理包括地質礦產行政管理和地質環境行政管理兩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