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資料
地正星鐵面孔目裴宣
排名:坐第47把交椅。
上山前身份及職務:京兆府六案孔目。
上山原因:原為管府之人,喜歡研究法律,後被貪官誣陷,發配沙門島,路過飲馬川被鄧飛等人劫上飲馬川,後經戴宗、楊林介紹上梁山。
武器:生死陰陽劍。
必殺技:陰陽雙殺陣,十字奪命斬。
裴宣本是京兆府的一個小官,人稱“鐵面孔目”,為人正直。因得罪了知府,被發配沙門島。途經飲馬川時,被鄧飛、孟康救下,推舉為飲馬川寨主。戴宗、楊林在飲馬川與裴宣相會後,裴宣等就歸順了梁山。裴宣在梁山做定功賞罰軍政司官員,排座次時,為第四十七位好漢。一生專記人功過,鐵面無私,威望高。
綽號由來
孔目原指檔案目錄。唐朝i州、鎮中設“孔目官”掌六書,如嚴莊曾為安祿山之孔目官,孔謙以魏州孔目官為度支副使。“孔目”之意,據宋人胡三省說:“孔目者如一孔一目,無不經其手”。宋朝以後漸不用此名,獨翰林屬官有孔目,北宋於三館書院設孔目官,掌管圖籍。南宋設都孔目、副孔目,秘閣設都孔目,副孔目2人,管理圖籍。清代翰林院設孔目,滿、漢各1人,從九品。梁山好漢中有個鐵面孔目裴宣,這個綽號不是亂起的,因為裴宣曾在京兆府任職為孔目“為人忠直聰明,分毫不肯苟且。本處人都稱他“鐵面孔目”。征方臘後,朝廷封其為武奕郎都統領,後回飲馬川求閒。
相關記載
水滸傳(節選)
第四十四回鄧飛介紹裴宣;“原是本府六案孔目出身,極好刀筆。……本處人都稱他鐵面孔目。……為因朝廷除將一員貪濫知府到來,把他尋事刺配沙門島,……被我們殺了防送公人,……現在山寨中為主。”
第四十七回時,宋江說:“如今新近又立了鐵面孔目裴宣做軍政司。”
第五十一回裴宣被派“專管軍政司賞功罰罪”。
第六十回宋江道:“掌賞罰,裴宣。”第七十一回末正式分配工作,他是“掌管監造諸事頭領”中的“定功賞罰軍政司”。
人物評價
裴宣被任命為梁山泊定功賞罰軍政司。有人認為,梁山泊諸多事情,該獎的未獎,該罰的未罰,裴宣不過是聾子的耳朵,僅屬擺設而已。 這看法雖然不無道理,卻有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之片面。在裴宣本人,說不定還有滿腹的委屈呢:一是梁山泊並非法治社會,沒有什麼法律能夠作為準繩可用。一切由宋江說了作數。宋江說對就對,說錯就錯。宋江的話就是律,裴宣按宋江的臉色辦事,就是按法律辦事,這道理是很簡單的,若真以法治社會的眼光看,梁山泊就難得找出幾件正確的事情來:宋江當頭領,既不是遵晁蓋的遺囑,也沒有經過民選;將聚義廳改為忠義堂,這樣有關政治路線問題的大事,也沒有開過頭領大會討論;梁山好漢排座次,則純屬用封建迷信手法欺騙民眾,樁樁件件,哪件可以稱得上是依法辦事?既然沒有什麼法律可作賞罰依據,怎么能要求裴宣獎罰分明?裴宣對宋江的作法不提反對意見,就是盡職盡責,不得以尸位素餐論之。
二是《水滸傳》只寫到眾頭領,對下面當兵的為民的很少顧及。宋江本意,設軍政司並非為了管理眾頭領,而是為了管理下面的老百姓。也許軍政司制定有賞罰條例,並非真的無法可依,老百姓犯了事,絕對有條條框框來套住你的。不用法律條例來管束眾頭領,或許是宋江對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的繼承與發展,這分析是有一定的依據的,如果梁山泊有心要裴宣用法律來約束管理眾頭領,裴宣的位子一定會往前挪,起碼可以進入天罡星的行列,絕對不至於排在第四十七位地煞星之列了。
裴宣到底是“忠直聰明”之人,想當年在京兆府當六案孔目,是個“分毫不肯苟且”之人,這么認真得到的是什麼呢?是被知府“尋事刺配沙門島”,吃一塹,長一智,裴宣這么聰明的人,豈不從此誤出一些道理來。在官場受了委屈,還可以上山落草,若在山寨被尋了過失,則只有死路一條了,何苦認真來著!裴宣最後能得以善終,全在於他這聰明。
詩詞評價
京城孔目諱裴宣,
鐵面無私做判官。
欠懂官規駁上司,
方知獲罪做囚男。
途逢孟鄧解災難,
開鎖拆枷坐寨元。
聚義梁山掌法律,
招安職授武都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