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關於地層學原理、觀點和地層工作的依據和準則,術語和命名程式規則的明確規定和闡述,也稱地層規範。它是由實踐需要而產生和發展的。地層學原理、劃分術語和命名程式的統一,對一個國家或對全世界來說,是取得地層學共同語言必不可少的,是使地層工作者能集中進行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而不致因基本認識分歧、術語用法不一所引起無益爭辯的前提條件。世界上已有28個國家制定過自己的國家規範,最早的是《美國規範》(1933)。中國的《地層規範草案》制定於1959年,於1961年公布,經過1979年修訂,改稱《中國地層指南》,於1980年公布。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地層委員會的國際地層劃分分會(ISSC)於1976年發布了《國際地層指南》,標誌地層學理論已進入以多重地層劃分概念為主導的階段。
各國標準
北美(包括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地層規範強調以國際指南為指導,並認為北美具有比國際團體更快地採用新技術和新觀點的條賤,可以超前制定適用於北美地層實踐的規範。中、法、英、德的規範各有其特點,但基本趨近《國際地層指南》。前蘇聯在強調國際規範的重要意義的同時,還強調本國自己的特點和傳統,認為編輯國家的規範仍屬必要。馬來西亞和巴基斯坦已明確放棄本國規範,直接採用《國際地層指南》。制定統一的國際地層指南,為全世界普遍採用是地層學者追求的一種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