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權利

土地權利是法律制度的核心內容,一般屬不動產物權範疇,是指權利人按照法律的規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權利。土地權利的四項基本權能: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介紹

在有些情況下,權能之間會發生吸收和競合。如占有權就經常會被使用權能吸收,使用權能也可以與處分權能發生競合等。

說明

土地權利大特徵,集中體現了 物權的特徵,特別是不動產物權的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土地權利是對土地的支配權
2、土地權利是排他性財產權
3、土地權利是對世權
4、土地權利必須由法規定
5、土地權利的變動一般採取登記的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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