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實行園長負責制的目的是增強幼稚園的辦園自主權,使幼稚園成為獨立的辦園實體。園長作為一園之長,作為該幼稚園的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幼稚園,對內統一指揮和領導全園工作,對上級承擔起幼稚園管理的全部責任。園長要遵守有關法律規章,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直接隸屬行政部門的領導,同時,必須接受幼稚園黨組織和教代會的監督,充分調動全園教職工的積極性。園長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幼兒教育的方針、政策以及教育法規、規章,堅持正確的辦園方向。2.負責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職業道德教育,企業文化、業務學習;維護教職工的正當權益,關心並逐步改善教職工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發揮教職工(或教職工代表)代表大會在幼稚園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和創造性。
3.主持幼稚園的保教工作。領導和組織安全保衛、衛生保健工作,貫徹有關的法規和規章,確保幼兒在園安全、衛生和健康;領導和組織教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幼稚園課程標準,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4.領導和組織行政工作,包括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和獎懲及園舍、設備和經費管理等。
案例
某單位所屬幼稚園的陳老師,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很好地遵守勞動紀律,時有遲到、早退、串班聊天等違章情況的發生。在年底獎金髮放時,園長根據獎罰制度從其年終獎金扣發150元作為處罰,並獎給出滿勤、工作積極認真負責的李老師,以期起到獎優罰劣、獎勤罰懶、調動職工積極性的作用。陳老師感到心理很不平衡,認為幼稚園工作量大,放鬆一下沒什麼了不起,況且也沒出現什麼意外情況,要求園長退還扣發的獎金。
園長認為,既然制定了規章制度,就該認真貫徹執行,否則會挫傷本園職工的積極性,拒絕了陳老師的要求。陳老師很憤怒,認為園長對自己有看法,是打擊報復她,還對園長進行人身攻擊,並讓家裡人和她一起到園裡大吵大鬧,看到園長沒有讓步的意思,又找到單位主管的幼稚園上級領導哭鬧,歪曲事實。而此領導在沒有調查清楚的情況下,輕率地表態,認為批評一下就可以,讓園長把扣發的獎金還給陳老師,這樣就使園長處於被動地位和兩難境地。但該園長並不盲從上級領導,而是寫材料呈報上級,講明情況:如果不能貫徹執行幼稚園的規章制度,那么自己就無法勝任園長的工作,況且自己的做法是正確的。上級領導對此很重視,經反覆調查研究,做出決定:①給陳老師記處分一次,扣發獎金不必退還。②表揚了該園園長對工作認真負責、能把制定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到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