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民俗特色

清道光九年(1892)前就開設保嬰局,並置有保嬰田產。同治九年(1870),為禁溺女之風,重整保嬰局。共捐得年田租28擔,又錢80餘千文,以備散給保嬰經費。赤貧難育之家,懷孕之時每月給錢600文(約4個月),生後每月給錢300文(約年半)。產婦死亡,局內出錢5400文,其女嬰由董事代為覓人抱領。如有父母溺嬰者,查出重則鳴官重辦,輕則罰款。光緒年間朱東海溺女嬰,局內罰大洋10元。實難育者,可到局內領取大洋5元,覓貼無女者撫養。同時,頗重敬老,村中無靠老人60歲每月給米1斗;70歲每月給米2斗,每兩年給小棉襖1件;80~90歲每月給米3斗,每兩年給長棉襖1件。死亡後,由局給棺義葬。此外,規定同姓不準結婚,實行一夫一妻制,如元配生子,丈夫終身不得娶妾;丈夫已逾40歲而元配無子者方可娶妾,但不得賣、租、典、當元配。違者重罰。夫妻不和難以共處者,可寫休書退回。21世紀30年代,朱石林賣妻,罰其琉璃宮燈4盞,懸掛於祠堂內,以示警戒。1949年後政府提倡男女平等,溺嬰現象斷絕。在計畫生育政策的感召下,村內只生一女就節育者亦為數不少。
勒碑禁賭
清道光二十五年村請示縣衙,由縣出告示禁賭。園林村民從而恪守無犯。鹹豐年間兵燹,告示遺失。至同治年間賭風漸盛,為害不淺。村民心憂。同治十三年(1874)由朱機成等呈文西安縣知縣請求禁賭,獲準立案,勒碑祠內永禁。禁令規定:凡在園林境內聚賭,不論何地何人,則罰賭者給園林村內居戶每戶豬肉1斤,16歲以下犯者每戶半斤。1875年,朱機成侄朱祿敏賭博被抓,其家貧寒,朱機成代其侄受罰,自宰肉豬,按禁令給每戶分豬肉1斤。朱機成如此嚴於律己,村民敬畏。數十年間,村民恪守無犯。民國初年,劉坂鄭某、江山平埂周某,先後在園林山場聚賭被抓,各罰其給村民每戶分豬肉1斤。1942年,朱鴉頭、楊卸丕等聚賭被抓,給村民每戶分豬肉1斤,另加大饅頭兩隻;抗罰者鳴眾,並拍產懲罰;赤貧者,勒令遷出園林;嚴重者鳴官查辦,嚴懲不貸。50年代,如聚賭被抓,自敲鑼游村示眾。60年代,罰做義務工。
尊師
義塾老師報酬,每年修金大洋120元,分四季按期分送,不得延誤。在塾必須尊重,不得率意輕慢,如藉酒訾言滋事者,鳴眾責罰。有可造之才者,父兄須督促子弟,體諒教師,能升上高一級學校者,應給教師自酬謝儀。凡子弟入塾者,有贄見節禮及膏火、茶炭小費派出供應老師。逢二、八兩月由值年校董率領子弟,恭祭文帝及先祖朱熹,並拜謝老師教誨之恩。1941年後,師金除公費外,紫陽書院尚補助老師年稻穀 500~1000斤不等。
獎學
清康熙年間,朱氏七世祖仁九析產4子外,提撥良田10畝作助學田,因而仁、義、禮、知、元、亨、利、貞等房皆提撥儒產田租,以供後生獎讀之費。清以文武秀才,民國時期以國小畢業為限。有可造之才,亦可藉此繼續深造。並在暑期內,集園林村學生於祠內由紫陽書院出資延師補習功課,以免子弟學業荒蕪。園林辦學在衢縣南部頗有影響。新編《衢縣誌》專設“園林義塾”、“園林國小”兩個條目以記。
興學重教

自朱照卜居園林後,本著朱熹“子孫雖愚,經書不可不讀”的遺訓,其子孫十分重視教育,殷實之戶延請先生課蒙子弟。迄至清鹹豐年間,園林遭兵燹瘟疫之災,村民生活窮困,一時無力延師蒙訓子弟。直到同治九年(1870),由族長朱通培及其侄朱機成等倡儀,並經族人同意,採取自願原則,挨戶勸捐,置得年田租12餘擔,籌得資金156千文,創辦園林朱氏義塾。推薦朱經明等16人為義塾董事,分為四班,輪流處理義塾事務。朱通培將辦學過程及有關義塾10條規則撰成《園林朱氏義塾碑記》,勒碑刻文以示族人。現此碑因祠堂倒塌移立在村敬老院內。在創辦義塾同時,還創建紫陽書院。
1928年,朱睿學高中畢業回村,以族祖朱熹別號紫陽為校名,將園林朱氏義塾改為園林村私立紫陽初級國小。改校董制為校長制。1941年,學校轉為公辦民助,稱後溪鎮園林中心國小。鄰村子弟亦前來就讀。1942年5月,日本侵略軍侵占衢州,學校被迫停課。但校長杜寶光不顧個人安危,留在校中護理校產,使學校在8月日本侵略軍退出後得以立即複課。1947年改為航埠鎮第三中心國民學校。1949年後,為華墅鄉園林中心國小。1958年華墅鄉並校於園林時,班級達29個,教職工41人,學生873人。1969~1982年曾附設2個國中班。校舍設在朱氏宗祠內,1988年遷入新校舍。
園林國小自創辦以來,先後有3000餘人畢業於該校。其中1949年後畢業的2042人。畢業生中有不少出色人才。現分布在北京、成都、重慶、上海和衢州化學公司等地的具有高級職稱的有朱睿根、朱鴻儉、朱乃昌、朱智土、周炳輝等10餘人;具有中級職稱的有近百人。
文明建設
園林村有祠堂、廳堂8座,是朱姓村民的公共活動場所。主要有建於明代占地800多平方米的文一公祠和占地934平方米的文十公祠。1935年祠前造閣樓戲台。每逢重陽,演戲十天,開門以供村民遊客觀看,但男女有別,不能混雜。重九日演通宵達旦而無旦角上台之劇。茶攤酒肆統一安排,不演有傷風化之劇,劇班不得偷偷演戲,並有獎懲制度。九月初七祠內供村民每人豬肉1斤、壽桃一雙,以佐貧困之戶待客之需。1949年後,每年重陽節都要請較有名的劇團前來演出數場。60~70年代,村中文宣隊組織演出。還應邀到臨近幾十個村莊演出。1982年村里投資15萬元建園林村影劇院,內設999個座位,衢州市、江山市的婺(越)劇團多次前來演出,1986年南京軍區文工團,曾在園林村隆重演出。80年代以來,還創辦有老年活動室、民兵活動室、俱樂部、民校等。園林村,1987年被評為縣級文明村;村黨支部,1986年、1987年、1988年連續被中共衢縣縣委評為優秀黨支部。
經濟發展

1981年,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解放了生產力,調動村民的勞動積極性。大力提倡科學種田,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廣“一優兩高”,連續獲得10個豐收年。1982~1985年墾杉林基地1500畝,柑桔地2000餘畝。年產柑蜜桔400餘萬斤,人均養肉豬1.2頭,人均年收入1860餘元。1988年,縣人民政府授予農業發展糧食生產先進單位。80年代以來園林村新建、拆建新房400餘幢。村民開始向小康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