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①。王於興師②,修我戈矛,與子同仇③!豈曰無衣?與子同澤④。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⑤!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⑥。王於興師,修我甲兵⑦,與子偕行⑧!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①袍:長袍,即今之斗篷。②王:指周王,秦國出兵以周天子之命為號召。一說指秦君。
③同仇:共同對敵。
④澤:通“襗”,內衣,如今之汗衫。
⑤作:起。
⑥裳:下衣,此指戰裙。
⑦甲兵:鎧甲與兵器。
⑧行:往。
白話譯文
誰說我們沒衣穿?與你同穿那長袍。君王發兵去交戰,修整我那戈與矛,殺敵與你同目標。誰說我們沒衣穿?與你同穿那內衣。君王發兵去交戰,修整我那矛與戟,出發與你在一起。
誰說我們沒衣穿?與你同穿那戰裙。君王發兵去交戰,修整甲冑與刀兵,殺敵與你共前進。
創作背景
在《詩經》大量的戰爭題材作品中,《秦風·無衣》一詩以其高亢的精神境界和獨特的表現方式受到人們的重視。然而,由於作品的創作年代久遠,文字敘述簡略,故而後代對於它的時代背景、寫作旨意產生種種推測。大致說來,主要有三種意見:第一,認為《秦風·無衣》是諷刺秦君窮兵默武、崇尚軍力的作品,如《毛詩序》說:“《無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戰,亟用兵而不與民同欲焉。”第二,認為《秦風·無衣》乃是秦哀公應楚臣申包胥之請,出兵救楚抗吳而作,是哀公徵召秦民從軍,士卒相約之歌;第三,認為《秦風·無衣》是秦人攻逐犬戎時,兵士間團結友愛、同仇敵愾、偕作並行、準備抵禦外侮的歌聲。據今人考證,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周王室內訌,導致戎族入侵,攻進鎬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淪陷,秦國靠近王畿,與周王室休戚相關,遂奮起反抗。此詩似在這一背景下產生。
作品鑑賞
整體賞析
這首詩充滿了激昂慷慨、同仇敵愾的氣氛,讀之不禁受到強烈的感染。可是《毛詩序》卻說:“《無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戰。”陳奐《詩毛氏傳疏》也認為:“此亦刺康公詩也。”《詩經》固然講究美刺,但這裡明明是美,卻被說成刺。按其內容,當是一首愛國主義的戰歌。據今人考證,公元前771年(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周王室內訌,導致戎族入侵,攻進鎬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淪陷,秦國靠近王畿,與周王室休戚相關,遂奮起反抗。此詩似在這一背景下產生。當時的秦國位於今甘肅東部及陝西一帶。那裡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質直。班固在《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贊》中說秦地“民俗修習戰備,高上勇力,鞍馬騎射。故秦詩曰:‘王於興詩,修我甲兵,與子偕行。’其風聲氣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謠慷慨風流猶存焉。”朱熹《詩集傳》也說:“秦人之俗,大抵尚氣概,先勇力,忘生輕死,故其見於詩如此。”這首詩意氣風發,豪情滿懷,確實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敵當前、兵臨城下之際,他們以大局為重,與周王室保持一致,一聽“王於興師”,他們就一呼百諾,緊跟出發,團結友愛,協同作戰,表現出崇高無私的品質和英雄氣概。
由於此詩旨在歌頌,也就是說以“美”為主,所以對秦軍來說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據《左傳》記載,公元前506年(魯定公四年),吳國軍隊攻陷楚國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國求援,“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於是一舉擊退了吳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師的時候,此詩猶如一首誓詞;對士兵們來說,則又似一首動員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這首詩中則以氣概勝。誦讀此詩,不禁為詩中火一般燃燒的激情所感染,那種慷慨激昂的英雄主義氣概令人心馳神往。無怪乎吳闓生《詩義會通》評為“英壯邁往,非唐人出塞諸詩所及”。之所以造成這樣的藝術效果,第一是每章開頭都採用了問答式的句法。陳繼揆《讀詩臆補》說:“開口便有吞吐六國之氣,其筆鋒凌厲,亦正如岳將軍直搗黃龍。”一句“豈曰無衣”,似自責,似反問,洋溢著不可遏止的憤怒與憤慨,仿佛在人們復仇的心靈上點上一把火,於是無數戰士同聲回響:“與子同袍!”“與子同澤!”“與子同裳!”第二是語言富有強烈的動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戰士們在磨刀擦槍、舞戈揮戟的熱烈場面。這樣的詩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稱激動人心的活劇。
詩共三章,採用了重疊復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數、字數相等,但結構的相同並不意味簡單的、機械的重複,而是不斷遞進,有所發展的。如首章結句“與子同仇”,是情緒方面的,說的是他們有共同的敵人。二章結句“與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這才是行動的開始。三章結句“與子偕行”,行訓往,表明詩中的戰士們將奔赴前線共同殺敵了。這種重疊復沓的形式固然受到樂曲的限制,但與舞蹈的節奏起落與迴環往復也是緊密結合的,而構成詩中主旋律的則是一股戰鬥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樂曲的節奏與舞蹈動作,正所謂“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禮記·樂記》)
名家點評
朱熹《詩集傳》:“賦也。秦俗強悍,樂於戰鬥。故其人平居而相謂曰:豈以子之無衣,而與子同袍乎?蓋以王於興師,則將修我戈矛,而與子同仇也。其歡愛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蘇氏曰:秦本周地,故其民猶思周之盛時,而稱先王焉。或曰:興也。取“與子同”三字為義。後章放此。”
吳闓生《詩義會通》:“英壯邁往,非唐人出塞諸詩所及。”
陳繼揆《讀詩臆補》:“開口便有吞吐六國之氣,其筆鋒凌厲,亦正如岳將軍直搗黃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