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設立國際水合作年目的是希望在增加水資源合作的可能性上,以及面對水資源的取得、分配和服務需求逐漸增加所隨之而來水資源管理的挑戰上,都能有更高的認識。將強調水資源合作倡議的成功經歷,以及確認水的教育、外交、跨界水管理、融資合作、國家與國際法律框架,以及與千禧年發展目標的結合等迫切的議題,這也提供了一個機會,去利用聯合國永續性發展會議所創造出來的動力,並支持去制定有助於發展真正永續水資源的新目標。背景
聯合國2010年12月20日第69次全體會議通過,2013年為國際水合作年。相關檔案內容:
1. 回顧秘書長關於2005-2015 “生命之水”國際行動十年執行情況中期全面審查的報告;
2. 決定宣布2013 年為國際水合作年;
3. 邀請秘書長與聯合國水機制合作,並銘記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第1980/67號決議附屬檔案的規定,採取適當步驟組織該國際年的活動,並就各級開展的活動提出必要的建議,以支持會員國落實國際年;
4. 鼓勵所有會員國、聯合國系統以及所有其他行為體,利用國際年推動各級採取行動,包括酌情通過國際合作採取行動,以實現《21世紀議程》、2《進一步執行<21世紀議程>方案》、3《聯合國千年宣言》7和《約翰內斯堡執行計畫》5中與水有關的國際商定目標,並提高對其重要性的認識;
5. 請秘書長向大會第六十九屆會議報告本決議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