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回信劵

自世界上郵票創始150多年來,各國都發行了郵票。但每一個國家發行的郵票,只能在本國管轄的領土範圍內使用。人們寄往國外的信件,總是希望能夠得到對方的回信。有時會遇到收信人不願負擔或無力負擔回信費用而不予回信。於是人們紛紛要求能夠發行一種國際間通用的郵票,但這個問題不是一個國家所能解決的。

自世界上郵票創始150多年來,各國都發行了郵票。但每一個國家發行的郵票,只能在本國管轄的領土範圍內使用。人們寄往國外的信件,總是希望能夠得到對方的回信。有時會遇到收信人不願負擔或無力負擔回信費用而不予回信。於是人們紛紛要求能夠發行一種國際間通用的郵票,但這個問題不是一個國家所能解決的。到1906年,在羅馬召開的萬國郵政聯盟大會上通過一項決議,由萬國郵聯國際局用含有“UPU”水印的紙張統一印製一種國際回信劵,按成本售給各國郵政當局。寄信人可購買這種國際回信劵附在信內寄給收信人,收信人可拿國際回信劵在當地郵局換回回信貼用的郵票。並規定參加萬國郵政聯盟各成員國,可以出售、也可以不出售這種回信劵,但不能拒絕兌換。各國郵局每年將兌換的回信劵匯總後向有關對方郵局辦理結算,收回劵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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