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司法裁判制度

國際司法裁判制度

《國際司法裁判制度》由日本法學研究者杉原高嶺編著,2007-04日有中國中國政法大學印刷出版。該書系統論述國際法院的裁判制度。本書以法和正義這一問題意識為起點,從學術觀點的角度來分析國際法院的判決和諮詢意見制度,作者一方面致力於闡明國際司法裁判制度的全貌,同時對各個主要論點,不僅通過對法院規約或規則的相關條文的解說。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本書系統論述國際法院的裁判制度。從國際社會整體的秩序形成角度來看,國際法院的作用很有限,加之其制度上的制約,這一作用就受到更大的限制。這種現狀必須視為是現代國際社會發展階段的投影。然而,同時,法院的活動,如將其前身常設國際法院的活動期間包括在內的話,已經有75年之久,在這期間,法院所做出的許多業績,無疑都是在回應國際社會的要求和期待(參見卷末案件目錄)。至今為止,國際法院對國際糾紛的解決(以判決形式)、對國際組織所面臨法律問題的解答(以諮詢意見的形式),以及通過這些司法活動對國際法的形成和發展都做出了著實的貢獻。

眾所周知,國際法院的判決,不是依靠超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其執行的。然而,不管世人如何猜測,法院的判決不依靠強制力卻在實際上有效地發揮了作用。畢竟法院判決具有很高的內在價值。展望相互關係更為密切的21世紀國際社會,我們有理由相信,依據法和正義而行動的法院的職能,今後將進一步得到重視和強化。本書也正是以這一問題意識為起點,從學術觀點的角度來分析國際法院的判決和諮詢意見制度。

在執筆過程中,筆者一方面致力於闡明國際司法裁判制度的全貌,同時對各個主要論點,不僅通過對法院規約或規則的相關條文的解說,而且通過深入分析與論點有關的法院判例來進行探討。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闡明這一具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而且,對相關的少數意見和各種學說也給予了相當的重視,以期能更明確地把握各種問題的法理地位。

作者簡介

杉原高嶺,1941年生於日本靜崗縣;1966年東北大學法學研究科碩士;1967年東北大學法學部助教;1975年北海道大學法學部教授;1976年東北大學法學博士;1993年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教授。

目錄

譯者序

中文版寄語

前言

主要文獻資料略語表

第1章 國際裁判的歷史

第1節 古希臘時代的仲裁裁判

第2節 羅馬世界及其對外關係的處理

第3節 中世紀的仲裁裁判

I羅馬教皇的裁判 Ⅱ君主的仲裁裁判

第4節 近代的仲裁裁判

第5節 近代國際裁判的發展

I近代國際裁判的展開 Ⅱ阿拉巴馬號案的意義

第6節海牙和平會議和常設仲裁法院

第7節 現代的國際裁判

I司法裁判和仲裁裁判 Ⅱ職能性法院的發展 Ⅲ國際法院活動狀況的變遷

第2章 國際法院的創設

第1節 常設國際法院的設立構想

第2節 海牙法律家諮詢委員會的規約草案

第3節 聯盟理事會和大會上的討論

I理事會上的審議和修改Ⅱ大會上的討論和修改

第4節 常設國際法院的成立和活動

第5節 新法院的創設之路

第6節 舊金山會議與新法院的成立

第7節 國際法院在聯合國機構中的地位

I組織上統一的意義 Ⅱ安理會和國際法院在履行職能上的地位關係

第3章 國際法院的組成

第1節 法官的構成

第2節 法官的資格

第3節 法官候選人的提名

第4節 法官的選舉

I選舉的方式 Ⅱ選舉的實施及其存在的問題

第5節專案法官制度

I本制度的導入和評價 Ⅱ制度的適用及其實際運作狀況

第6節 法官的地位

I法官的身份保障 Ⅱ裁判的迴避義務

第4章 分庭

第1節 分庭的類型

I簡易分庭 Ⅱ特種案件分庭 Ⅲ特別分庭

第2節 促進分庭的利用

第3節 特別分庭的設立方法

I設立方法的變更經過 Ⅱ現行方式的意義和問題 Ⅲ特別分庭的構成人數

第4節 緬因灣案件的特別分庭

第5章 裁判的當事人

第1節當事人能力

I當事人能力僅限於國家 Ⅱ利用法庭的資格

第2節 國際組織和國際法院的關係

I對國際組織的當事人能力的否定 Ⅱ擴大當事人能力的提案

……

第6章 裁判管轄權

第7章 選擇條款制度

第8章 訴訟程式

第9章 先決性抗辯

第10章 臨時保全措施

第11章 訴訟參加

第12章 判決

第13章 諮詢意見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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