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基金ID:161211公告日期:2010-03-03資料更新日期:2011-09-0300:00:00
基金簡稱:國投瑞銀滬深300金融地產指數(LOF)
基金類型:契約型
基金法定名稱:國投瑞銀滬深300金融地產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首次募資總額(萬份):172317
基金性質代碼:LOF
投資風格代碼:指數型
贖回款項支付日:T+7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被動的指數化投資管理,實現對滬深300金融地產指數的有效跟蹤。投資理念
中國經濟的持續高增長為金融地產行業發展以及以此為基礎的行業指數化投資構築了堅實基礎。本基金通過被動式、指數化的長期投資,力求獲得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行業平均收益率,以使投資者分享中國經濟與金融地產行業發展的中長期成長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放式基金賬戶下的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證券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